“媽,您把銀行卡、存折交給我保管,我來好好照顧您,讓您在家安享晚年……”
面對女兒這番貼心話,88歲的馬老太毫無防備,把裝著銀行卡、存折和密碼的包親手交給了女兒石某。
她以為晚年有了依靠,可萬萬沒想到,女兒拿到121萬巨款后,立刻變了臉,轉身就把她送進了養老院。
馬老太希望女兒把錢還給她,石某通過兒子歸還了90萬元,但是對于剩下的30余萬,石某不承認。
無奈之下,馬老太將女兒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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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法院依法判決石某返還剩余錢款,維護了老人的合法權益。
這樣的事并非個例,很多子女以 “保管” 為名侵占老人養老錢,每一起都讓人心寒。
深圳91歲呂老太因年事已高,將包含賣房所得在內的900余萬元畢生積蓄,轉給兒子呂某代為保管。
沒想到,兒子和兒媳直接把這筆養老錢當成自家財產,用于償還房貸、家庭開支、房屋裝修。兒媳去世前,還立下遺囑將 300萬元存款留給自己姐姐。
呂老太發現后悲憤起訴,法院最終判決:兒子全額返還900余萬元,兒媳的姐姐在繼承遺產范圍內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湖北鄂州,王大爺和妻子辛苦一生,攢下22萬余元積蓄。妻子去世后,四個女兒原本商定輪流照料父親生活。然而,這份“約定”并未持續多久。
2023年4月,輪到三女兒照料時,她疏于看護。王大爺本就身患疾病,在身體病痛與親情缺失的雙重打擊下,一時絕望選擇割腕,所幸被及時救回。
出院后,二女兒為讓妹妹們繼續照顧父親,將扣除醫療費后剩余的15萬余元存款,連同王大爺的身份證、工資卡、醫保卡及一枚金戒指,一并交給三女兒和四女兒,希望她們妥善照顧父親。
令人意外的是,兩姐妹接手錢物后,不僅未盡心照顧,反而在未征得父親同意的情況下,從王大爺工資卡中支取3萬余元,聲稱用于“為父親購物”,卻無法提供相關支出憑證。
四個月后,王大爺再次陷入無人照顧的困境,絕望之下又一次選擇輕生。雖經搶救保住生命,卻被兩姐妹送至福利院,此后她們也極少探望。
更讓王大爺寒心的是,身份證、醫保卡均在女兒手里,生病時就醫都成問題,他以絕食表達不滿,福利院多次報警。
后在民警調解下,大女兒和二女兒將父親接回照顧,但三女兒、四女兒始終拒絕返還保管的錢物。多次討要無果后,王大爺將兩人訴至法院,要求返還19萬余元及金戒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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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媽提醒:守住養老錢,安心度晚年
1.財產不輕易脫手,保管要有憑證
老金、存款、房產是晚年最大保障,不盲目交給子女全權打理。確需委托保管,務必寫書面協議,寫明 “委托保管”、用途僅限養老就醫、老人可隨時取回,雙方簽字留存。
2.銀行卡、密碼、證件分開保管
不把銀行卡、身份證、密碼一次性交給同一人,避免被私自轉賬、支取。
3.“保管”≠“贈與”
沒有書面贈與協議、轉賬備注 “贈與”,僅以 “代為保管”“幫忙理財” 拿走老人錢財,法律上一律不認定為贈與
4.贍養是法定義務,不能附加條件
子女照顧父母是法律責任,不能以 “管錢”“掌握財產” 作為贍養條件,更不能侵占財產后拒絕照料、推諉責任,這類行為既違情理,也觸犯法律。
5.提前做好財產安排,避免糾紛
可提前立遺囑、做財產公證,明確財產分配與養老安排,既保障自己晚年生活,也減少子女間矛盾,讓養老更有尊嚴、更安心。
養老錢是老人的 “救命錢”“安心錢”,子女切莫利用親情欺騙侵占。
也希望所有老年朋友,多一份警惕、多一份保障,守住自己的財產,守住幸福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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