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推送的舊文《》估計存活不了太久,若被刪,可以參考看《》看事情的原委。一起本來不想被曝光的尷尬事,既然被人公開了,索性坦蕩地與關注我的人做個交代,否則謠言滿天飛,也不是什么好事。比如最近一個叫“近我者赤”的人,在傳我“喜提兩個投訴”,陰暗齷齪心情躍然紙面。
一、認識十余年的朋友,某天成為對手的高參
執業經年,深耕法律一線多年,我一直恪守為人之道、執業之心,待人以誠,行事有度。在紛繁復雜的行業環境之中,我格外珍惜長久沉淀下來的人際緣分。我身邊的朋友,大部分都是認識十年二十年的,了解我的人頂多說我情商太低,或者過于仁慈,沒有一個說我有壞心的。在我的認知里,歷經歲月沉淀的相識,自帶一份分寸與善意,即便人生境遇不同、選擇各不相同,也理應守住基本的是非良知與處世體面。
這位叫“近我者赤”的,還有一個網名叫“訴記傳媒”,真名朱新民,是一位江蘇的民間媒體人。他自稱當過記者、編輯,擁有二十年媒體從業經驗,在輿情領域有一定的影響力。我曾在網上查到他多起被訴執行案,但我懷疑有可能是同名同姓的。我從來不擅以惡意去揣測任何人,所以從十年前我們在一檔普法節目認識后,一直也保持著友好的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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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影中,左二為朱新民,右一為趙光,左三為我
所有關系的拐點,發生在2025年七月。彼時,因為長期合作中對方違約的問題,我正式向北京市友邦律師事務所提出轉所申請。我選擇申請轉所,并非一時情緒沖動,也不是無端制造矛盾。自雙方合作開展以來,原有合作協議未能完整履行,律師費長期不給結算,自有案源簽的合同不給蓋章。在多次溝通協調無果之后,我依照行業管理規定與律師執業規范,依規提出轉所訴求,一切行為合理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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恰恰在同一時期,朱新民非常巧合地被友邦律師事務所主任趙光聘請為傳播顧問,全面參與律所對外輿情處置、關系協調與事務溝通。 我念及與其十余年交往情分,愿意坦誠溝通事情全貌,客觀陳述矛盾由來,只希望對方能夠中立看待是非,公允看待整件事情。他也曾答應不淌這渾水,并透露出趙光曾讓他對我“下死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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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遺憾的是,他自從受聘任職律所顧問之后,其心態與站位發生根本性轉變。往日平和交流不復存在,看待問題不再客觀公允,言語態度明顯偏向律所一方,刻意淡化矛盾根源,回避客觀事實。一場多年交情,在身份變動面前,慢慢走向疏離與對立。比如小羅案件,當事人歷經數年懇切托付,心懷訴求、處境不易。我出于律師職業道義與人文良知承接案件,辦案程序完整規范,但律所就是不肯蓋章,看朱新民怎么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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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認為老羅有罪,因為他是職業放貸人,不值得同情,所以盡管有刑訊逼供,也是罪有應得,不值得代理。趙光不讓我代理羅案,沒有說出任何理由,朱新民自己補充了很多理由,比如說主任不可能蓋章,勸我不能因小失大,說這個案件對我沒有意義,甚至說不要去吃人家律師的冷飯,不要去搶人家的功勞,諸如此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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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言語暗藏偏向,委婉施壓步步裹挾
在后續一次次交流溝通之中,其內心立場早已藏于言談之間,看似溫和勸解,實則立場鮮明,傾向性十分明顯。
我曾讓助理趙德芳去江蘇拜訪他,希望他能明事理,辨是非,至少不要刁難我。表面之上,他常常勸導我放平心境,理性看待糾紛,從容梳理整件事情脈絡,以旁觀者姿態進行寬慰疏導。可細觀話語態度不難發現,他早已完全站位律所,一邊溫和安撫情緒,一邊不斷弱化律所存在的問題,不斷引導我向內反思、自我退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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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曾一度答應我幫忙解決律師費的問題,但在佯裝溝通后,實際上不但沒有站在我的立場提出訴求和解決方案,反而以我自己轉走了大部分律師費、必須扣保證金應對后續投訴等理由為律所辯解。對于律師費兌付、案件正常簽章、依法辦理轉所等最基礎、最正當的合理訴求,始終選擇回避繞行,不直面矛盾本質,不討論是非對錯,只是不斷規勸我妥協隱忍、放下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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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來畫風漸變,他就像趙光的傳聲筒一樣,堅持認為我的三個助理離開友邦是我鼓動人家走的,是挖墻腳,并且“地球人都知道”我是新所的實控人。因為我要離開律所,所以扣留律師費有正當性,不讓我轉所也是對的。身為長期從事傳播行業的從業者,深諳語言表達與心理引導,在交流之中不動聲色進行態度裹挾,慢慢引導我的判斷與選擇。是非擺在眼前,事理清晰明朗,卻能夠因為身份歸屬輕易改變立場,模糊善惡判斷,不由得讓人唏噓人情淡薄。
三、情面徹底撕破,公然以執業前途相要挾
最讓我破防的,是他聽從趙光的建議,一直在悄悄地搜集我直播間的證據,并與山東某律師沆瀣一氣,針對我進行各種詆毀,甚至發展到謾罵。他曾曬過趙光發給他的“收集證據”的指示,也曾在與趙光溝通后發帖說我“多行不義必自斃”,這種道德優越感我看了都感到尷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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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光對朱新民的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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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新民發的帖子
倘若只是認知不同、立場選擇差異,尚且可以體面相處、各行其道。真正讓我心生遺憾、徹底看清人心冷暖的,是2025年八月底的一次通話。我后來把這通電話無剪輯全部發出,被他認為是公布“朋友”通話的不道德之舉。他都叫囂吊銷我律師證了,我還把他當朋友?我只是善良不是傻!
在我堅持依法維護自身正當執業權益,不愿無故妥協退讓之后,過往所有情面盡數消散。通話之中語氣強硬,態度決絕,全然不顧十余年相知情誼,直接向我作出明確威懾。直白告知,倘若我繼續推進轉所流程、繼續辦理小羅相關案件,將會動用自身行業資源與人脈影響,干預我的執業路徑,甚至直言要影響、剝奪我的律師執業資格。
律師執業證件,是法律人長久職業信仰的寄托,是安身立命、履職辦案的根本。相交十余年,他深知這份職業對我而言的重量與意義,清楚我多年執業的堅守與初心,卻依舊選擇以此作為施壓籌碼,用職業前途進行恐嚇脅迫。
擁有多年媒體閱歷,本應心懷公允、心存善意、恪守底線,可在利益站位面前,情義、分寸、良知悉數讓步。我內心并無過多怨懟,只剩深深的惋惜。一段長久相知,最終走向言語相向、威懾對立,不得不感慨人心易變,世事難料。
四、立身光明坦蕩,身正何懼人間風雨
一路走來,縱使遭遇律所多方掣肘、案件辦理受阻、執業空間受限,又歷經舊友立場反轉、言語裹挾、職業威懾,我始終內心澄澈坦蕩,行止從容,無所畏懼。
從業二十余年,我始終堅守法律信仰,恪守律師職業道德,做人正直坦蕩,辦案心存敬畏。每一起受托案件,皆以當事人合法權益為先,堅守承諾、不負托付,不為虛名裹挾,不為利益動搖。多年執業之中善待同仁,體恤團隊,凡事坦蕩通透,所作所為皆可經受審視、經得起推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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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張合法勞動所得,是正當權益;申請正常轉所,是律師法定執業權利;堅守受托案件辦理,是法律人基本職業信義。我所有選擇皆于法有據、于理相通、于心無愧,行事光明正大,立場端正坦蕩。我只怪自己的真誠與善良錯付,卻學不會某些人的卑劣。
我一生習慣直心處事、光明待人,從不擅長私下算計、暗中博弈、刻意構陷。正因行得端正、坐得坦蕩,便不會畏懼任何私下運作、輿論裹挾與人身脅迫。只是一路走來,讓我真切體會人情變幻,看懂利益之下人性的取舍與選擇。我惋惜一段多年情誼悄然消散,遺憾故人最終選擇不同立場,也坦然接受世事無常、人心多變。
遺憾歸遺憾,感慨歸感慨,我不會因此改變自身做人準則,不會動搖長久堅守的執業初心。律所主任大權不應成為內部博弈、打壓律師的工具,當事人合法權益不應淪為矛盾犧牲品,法律人的執業尊嚴,更不該被隨意拿捏、肆意威懾。世間紛擾萬千,是非自有公道。恪守職業良知,坦蕩堅守正道的人,若無立足之地,這個世界還會變好嗎?
尾聲
在即將發文時,收到以前當事人發來的一段微信,讓我感動到差點落淚。人生至暗時刻,總有那么多認識我和不認識我的好心人,投來善意的關注,讓我有直面壓力的勇氣。我答應你們,熬過這段時間,我會以更大的熱忱、專注、堅毅去為更多需要幫助的人辯冤白謗,伸張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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