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我國是一個典型的邊海防大國,擁有長約2.2萬千米的陸地邊界線以及長約1.8萬千米的大陸海岸線,因此我國就產生了極為現實和迫切的邊海防需求。而在2018年公安邊防部隊轉制改革前,我國的陸上邊防工作分別由解放軍邊防部隊和公安邊防部隊(同時也稱武警邊防部隊)分別承擔,當然了,兩支邊防力量彼此的任務側重點、職責屬性都是不一樣的。
為此,公安邊防部隊在沿邊省、自治區會設立相應的公安邊防總隊,在沿邊地區(地級市、州、盟)設立公安邊防支隊,在沿邊縣(縣級市、旗)則是設公安邊防大隊以及在沿邊鄉鎮設立邊防派出所,如此便形成了較為嚴密合理的公安邊防力量駐守體系。當然了,公安邊防改革前,我國遼闊的沿海地區自然也是有著公安邊防部隊的駐守,但本文就不過多展開敘述討論了。
![]()
不過,在2018年3月,中央印發了《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根據方案要求:“公安邊防部隊不再列武警部隊序列,全部退出現役。公安邊防部隊轉到地方后,成建制劃歸公安機關,并結合新組建的國家移民管理局進行適當調整整合,現役編制全部轉為人民警察編制。”2018年12月25日,包括公安邊防部隊在內的公安現役部隊官兵集體退出現役,這也標志著光榮的公安邊防部隊正式成為了歷史。
也是在公安邊防部隊退役轉制的過程中,國家移民管理局在接收相應的公安邊防總隊的基礎上還有序組建了9個“邊境管理總隊”。需要說明的是,這9個邊境管理總隊并不執行現役體制、也不是什么類似“武警總隊”那樣的軍事武裝力量,而是同樣執行人民警察編制,是國家移民管理警察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實際上,所謂“邊境管理總隊”其實是9個沿邊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所加掛的牌子,二者實行“掛兩塊牌子、同一套人馬”的運行模式。9個沿邊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具體分別是:“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廣西、云南、西藏、甘肅、新疆”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規格級別均為正廳局級,由國家移民管理局實施垂直管理,主要負責出入境查驗管理、口岸限定區域管理、對出入境的交通運輸工具進行監護等等工作。
![]()
此外,根據日常工作需要,9個“邊境管理總隊”都在名義上列入所在省份的公安廳機構序列,稱作“某某公安廳邊境管理總隊”,但實際上是獨立運作、自成體系的垂直管理警務單位。舉個例子,內蒙古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是直屬國家移民管理局垂直領導的正廳局級單位之一,對外加掛“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邊境管理總隊”牌子,但內蒙古公安廳對于內蒙古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只有一定的業務指導職責,而沒有實際的領導管理、人事任免和考核監督權限。相應的,各邊境管理支隊也是在名義上列入地市公安局機構序列,對外加掛“某某公安局邊境管理支隊”牌子,實際是獨立運行、由總站(總隊)垂直領導管理的,只是在業務上接受地市公安局的業務指導。
![]()
在下轄力量方面,9個沿邊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邊境管理總隊)除了領導管理著相應的正處級出入境邊防檢查站外,還設有相應的邊境管理支隊,各邊境管理支隊與各出入境邊防檢查站是互不隸屬、平行運轉的兄弟單位。各邊境管理支隊再下轄相應的邊境管理大隊(駐守沿邊縣級行政區,下轄相應的邊境檢查站和邊境派出所)、邊境派出所(駐守沿邊鄉鎮,直屬上級邊境管理大隊領導管理)。也就是說,只有在總站、總隊一級,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邊境管理總隊是合署辦公、合二為一的,但從檢查站、支隊開始及往下則都是分開運行、各司其職的獨立實體單位。
在任務職責方面,邊境管理總隊及其下屬力量主要負責邊境地區的邊境區域巡邏管理、出入境邊防檢查、邊民往來管理、涉邊突發事件處置以及打擊跨境違法犯罪活動等相關警務工作,以及完成國家移民管理局或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