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天降鋼管傷人”事件中,肇事者將面臨怎樣的法律責任?如果一直找不到肇事者,傷者又該如何尋求幫助?為此,記者采訪了四川偉旭律師事務所主任杜偉。
肇事者該承擔什么責任?
“如果公安機關最終找到肇事責任人,肇事者需承擔刑事、民事雙重法律責任。”杜偉說,在刑事責任方面,行為人從高空拋擲鋼管這類重物,事發在小區人員通行密集區域,客觀上已經危及不特定群眾人身安全,符合《刑法》高空拋物罪構成要件,可依法追究高空拋物罪刑事責任,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如果經傷情鑒定受害人構成重傷,還可能涉嫌故意傷害等重罪,量刑會進一步加重。
在民事責任方面,杜偉認為,肇事者作為直接侵權人,要全額承擔民事賠償,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等,若受害人后續鑒定構成傷殘,還要賠償殘疾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以及后續康復治療費等。
若找不到肇事者怎么辦?
若始終查不出具體肇事者,受害人如何維權?杜偉表示,依據《民法典》關于高空拋物、墜物專項規定,在無法確定具體侵權人的情況下,受害人有權起訴事發樓棟本單元二樓及以上全部建筑物使用人。法律實行舉證責任倒置:由被起訴的業主自己舉證證明自己不可能實施拋物、墜物行為,比如家中無裝修、無同類鋼管、事發時段無人在家、房屋空置等,能自證清白的可以免責;無法舉證排除嫌疑的業主,需要共同對傷者承擔補償責任。
后續如果找到真正的肇事者,已經承擔補償責任的業主,可以向實際侵權人追償。
“本案事發區域存在監控盲區,說明物業沒有盡到合理的安全防范、技防設施布設義務,存在明顯管理過錯。”杜偉說,物業要根據自身過錯大小,承擔相應比例的賠償責任。
華西都市報-封面新聞記者鐘曉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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