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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陽市有個小區,名叫交建花園,531戶居民僅有25戶交物業費,交費率不到5%。物業在墊資一年后終止,導致小區電梯因欠費停運,居民生活極為不便。
居民為什么不交物業費?原因比較復雜。首先,這是個回遷房安置小區,居民大多是村民,住慣了自建房,很多人就沒有交物業費這個概念。
其次,居民們普遍認為物業服務不值這個錢,垃圾清運好幾天才來一次,門禁形同虛設壞了也沒有人修。
再次,當一個小區的大多數人都不交物業費,少數愿意交費的“老實人”就會覺得不公平,最后也不交了。
對于居民的抱怨,物業覺得很冤枉,說管理小區需要成本,不交物業費連保潔保安的工資都發不出,怎么去提高服務質量,停運電梯是無奈之舉。
這樣的局面就是典型的囚徒困境,居民對物業服務不滿意而不交費,物業收不到錢于是服務更差,惡性循環螺旋下墜,這么耗下去的結果只能是物業公司離場,居民的生活環境跌入谷底。
那么究竟應該怎么破局?其實上海有一個類似的情況可以參考,在奉賢區頭橋街道,一批老舊集資房小區從物業“包干制”改成了“酬金制”。
所謂“酬金制”,就是按實際成本核算,公開透明;獎勵金與服務績效掛鉤,干得好才拿得多;物業公司賺多少錢,居民滿意度說了算。這意味著,物業企業的收益與服務質量深度綁定,真正從“管理者”轉變為“服務者”。
那這家物業是怎么做的呢?居民有事必有回應,所有資金使用公開透明,大事小情協商共治,推出“物業+”服務多做份外事。除了讓小區正常有序,更要為居民提供情緒價值。
在如此試點半年后,不僅小區面貌煥然一新,居民滿意度更是飆升到97%,物業費漲了三倍,收繳率卻提高了4倍有余,從以前不到20%提高到了85%。
這一案例告訴我們,大多數居民還是講道理的,關鍵物業還是要真心做好服務,讓居民覺得物業交得物超所值。
但話說回來,居民們也應當知曉,如果沒有充分的證據獲得法律支撐,不交物業費不是一種合理合法的維權方式,屬于民事違約將影響個人信用。正當的方式還是應該向監管部門投訴或依法起訴物業。
在今年全國兩會上,樊蕓代表建議將物業管理改為物業服務,得到了全網一片點贊。物業轉型是人心所向,需要一場根本性的變革來提升服務品質,居民和物業不應該是對手,而應成為齊心協力的隊友,一起把小區管好,把日子過好。
原標題:《小區531戶僅25戶交物業費,“囚徒困境”如何破局?| 鋒面評論》
欄目編輯:潘高峰
本文作者:新民晚報 李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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