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檢察日報正義網
為賺快錢,圖文印刷店老板私自掃描、盜印熱門教輔材料,通過網絡大肆銷售牟利。近日,江蘇省常州市武進區檢察院依法辦理了一起盜印教輔的侵犯著作權案,涉案教輔書籍5103冊,涉案金額9萬余元。經該院提起公訴,近日,法院以侵犯著作權罪判處被告人龍某有期徒刑三年,適用緩刑,并處罰金。該判決現已生效。
龍某在常州市武進區經營一家圖文印刷店,原本主營正規印刷、廣告業務,因生意不景氣,竟動起了歪心思。他發現教輔書籍市場需求大、利潤高,便鋌而走險,將圖文店變成盜版教輔“生產車間”。
為躲避監管,龍某采用十分隱蔽的手段。他先購買正版教輔書籍,掃描成電子版后,去除相關版權信息,再使用印刷設備私自盜印。隨后,他在電商平臺注冊多家店鋪,先通過刷單提高店鋪銷量和所售教輔書的價格,再利用平臺活動降價至正版書籍售價的一半,以此規避平臺打假封禁,吸引了大量客流。
2024年5月16日,常州市相關職能部門在日常檢查中,發現龍某經營的圖文印刷店存在印刷盜版書籍嫌疑,且其電商平臺店鋪銷售數據驚人,隨即將線索移交警方。
警方迅速展開偵查,于同年7月26日,在常州市某出租屋內,當場搗毀一處盜版書籍印刷窩點,查獲大量盜版教輔、印刷設備及原材料。次日,龍某被警方傳喚到案。
2025年1月,案件被移送武進區檢察院審查起訴。承辦檢察官仔細核對電商平臺交易記錄、買家證言及出版社鑒定報告,確認龍某共銷售盜版教輔書籍5103本,銷售金額9萬余元。多家出版社出具了鑒定結果,證實涉案圖書均為盜版。
到案后,龍某起初百般抵賴,辯稱銷售數據多為刷單,僅承認銷售1000余本。但在完整的交易記錄、買家證言、扣押的盜版書籍及電子證據面前,其辯解不攻自破。
面對確鑿證據,龍某最終如實供述,承認自己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盜印、銷售盜版教輔的全部犯罪事實,并自愿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
2025年1月19日,武進區檢察院依法對龍某提起公訴。檢察機關認為,龍某以營利為目的,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他人文字作品,其行為已涉嫌侵犯著作權罪。今年4月23日,法院依法作出前述判決。
通訊員:夏丹 劉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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