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正值春耕收尾、果蔬采收、小麥管護的關鍵農忙時節,農村車流人流大幅增加,道路交通出行頻次顯著上升。不少村民、務工人員為了趕收趕工、出行省事,貪圖便利節省出行成本,將拖拉機、農用三輪車等農用車當作代步工具,殊不知這種農用車輛違規載人行為,暗藏交通安全隱患,每一次違法載人,都將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置于危險境地。
2021年9月4日凌晨4時許,黑龍江七臺河市勃利縣G229國道大四站鎮雙興嶺路段,一輛嚴重超載超速的重型半掛牽引車,追尾違法載人、無證駕駛的拖拉機,造成15人死亡、1人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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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用車為何不能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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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安全性能較低
農用車的車輛轉向、制動等部件安全性能普遍較低,在違法載人或人貨混裝的情況下,由于重量增大的原因,一旦發生緊急情況,車輛難以控制,很可能會出現車毀人亡的慘痛事故。
02
擾亂秩序引發事故
農用車在行駛中,由于車速比自行車、行人要快,超車幾率大,極易發生刮擦事故。另外,在路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亂停亂放、隨意變道、拐彎掉頭、闖紅燈等各種交通違法行為較多,也極易造成交通事故。
03
駕駛人安全意識淡薄
部分農用車駕駛人沒經過正規的駕駛技能和交通安全知識培訓,交通安全意識較為淡薄,對路面可能出現的險情判斷不清,不能采取有效應對措施避免事故的發生。
04
事故賠償責任難承擔
很多車主貪圖方便,認為只在自家周邊道路上行駛,不會發生危險,因此不愿意購買保險,致使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很難承擔事故的經濟賠償責任,乘坐人也無法得到應有的經濟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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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農用車違法載人、無證駕駛、超員行駛等行為,均屬于交通違法行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違法駕駛人將面臨罰款、駕駛證記分、暫扣車輛等處罰,一旦引發交通事故,還需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甚至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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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交警提醒
當前正值農忙生產、田間通行集中的關鍵時段,農事勞作、日常出行更要堅守安全底線。廣大農村群眾務必摒棄僥幸心理,認清農用車載人的巨大安全風險,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出行理念。堅決杜絕拖拉機、農用三輪車、低速載貨汽車違法載人,務必選擇合規、安全的出行方式。
來源:鄭州交警微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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