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網絡報道,深化整治政商“旋轉門”。
點評:
所謂政商“旋轉門”,指的是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離職或退休后,利用原職務影響“轉換角色”到企業或中介機構違規任職、謀取高額報酬的行為。
至于該不該禁止這部分人員退休后“再就業”呢?個人為人大可不必。
因為,之所以會出現“旋轉門”這個詞匯,內涵是有些退休人員利用在職期間所掌握的職權和人脈關系,退休后以此為代價,在為公職單位謀取不當獲利的同時賺取高額報酬。
由此可見,問題的狠心并不在于這一些人是不是再就業后磚去了高額報酬,而是是不是利用自己“余威還在”的影響力為供職企業或者單位謀取不當利益。
因此,如果是單純的再就業,并且也沒有任何濫用影響力和關系網為公職單位謀求不當利益的,大可不必禁止。
而如果存在為了賺取高額回報而做出行賄以及內外勾結達到不當得利等不法行為的,就應依法處理。
為了堵上可能出現“旋轉門”這樣的漏洞,不妨可以采取離退休人員再就業的主動申報制度,并且對相關回避事項作出明確規定,如有違反則依法依規予以處置。
有人會說,這種措施很難收到切實的成效,可是別忘了,還有資金流向、政策傾斜和項目審批等把關的卡點,只要符合相關規定,依法合規辦事,又有什么不可以的呢?堵漏洞的目的不是阻止什么人賺不賺取高薪,而是守住不得違法亂紀損害國家和人民利益的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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