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領導困惑:發了那么多文,開了那么多會,建立了那么多制度,為什么有的工作責任就是落不了實?
碧翰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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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張是某鎮副鎮長。上個月,縣里下了一份文件,要求對轄區內某某隱患問題進行徹底排查整治。文件里責任分工寫得明明白白:甲站所牽頭,乙中心配合,綜合執法隊負責取締,各村委會負責日常巡查,鎮紀委負責監督。
老張看著這份分工表,心里踏實了不少:“這回責任到位了,應該沒問題吧?”
結果呢?一周后,縣里暗訪組來了,發現鎮上仍然存在該隱患問題。縣里一通批評,問責下來,老張傻眼了。他去問甲站所,所長說:“我們是牽頭,但具體執法得靠綜合執法隊啊。”執法隊長說:“我們人手不夠,而且村里沒報上來,我們怎么知道?”村支書說:“我們只管巡查,發現了報告了,取締不是我們的事。”
一圈下來,誰都沒錯,錯的是“溝通不暢”。
老張苦笑道:“你看,人人都有責任,最后等于沒人有責任。”
這個場景,在基層太常見了。
有上級領導也很困惑:發了那么多文,開了那么多會,建立了那么多制度,為什么有的工作責任就是落不了地、落不了實?哪怕有嚴格追責問責,問題依然存在。
至少有三個方面值得琢磨。
第一,責任攤得太薄,看著人人都有責任,其實都被稀釋了。
很多文件一下來,責任分工能寫一大段:A部門牽頭,B部門配合,C部門負責落實,D部門負責監督……每個人都分了一點點。你指望我,我指望你,他覺得自己只是“配合”一下,配合不配合都行。真出了事,大家開始互相甩鍋——你說我沒催你,我說你沒反饋。最后誰都沒錯,錯的是“溝通不暢”。可問題呢?照樣擺在那兒。
第二,有責任,沒權力、沒資源、沒平臺,等于白搭。
你說基層干部不想干活嗎?不是。問題是,責任壓了一大堆,可要人沒人,要錢沒錢,要協調上級部門也協調不動。責任怎么落實?最后只能硬著頭皮寫個報告,填幾個表格,上報“已整改”。實際咋樣?大家都心知肚明。
第三,一個責任老落實不了,得回頭看看制度本身有沒有毛病。
比如,是下面的人發現了制度問題,但不敢說、不愿說?說了怕被認為“態度不端正”“想推卸責任”。于是大家都悶著頭,糊弄一天算一天。還是有人壓根就是跟制度對著干?不想落實,不想執行,都得認認真真調研清楚。
還有一種常見情況叫“軟執行”,制度是有的,開會也傳達了,但到了實際操作層面,大家都心照不宣地打個折扣。這種軟綿綿的執行,比硬抗還難治。
說到底,落實責任不能只靠發文、開會、追責。得常常問問:制度機制本身有沒有漏洞?基層執行面臨哪些實際困難?有沒有給基層匹配相應的權力和資源?責任分得清不清,是不是有人只掛名不干活?
不然,再怎么強調責任落實,到頭來還是老張那句苦笑:“人人都有責任,最后誰也沒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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