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25歲女孩小朱因私處疼痛,被第一家醫院診斷為“膿腫感染嚴重”,要求立即住院做全麻手術,媽媽朱女士交了3000元押金。猶豫之后,她帶女兒去另一家醫院,醫生只開了4元錢的口服藥,幾天后女兒痊愈。朱女士要求第一家醫院退還押金和費用,醫院拒絕,只肯退個人賬戶的錢。事件曝光后,院方才道歉并全額退款。本文從法律角度分析:醫院是否存在過度醫療?《民法典》第1227條和《醫師法》第56條如何保護患者權益?最后邀請網友討論:這是醫術不精,還是故意忽悠?
一、全麻手術還是4塊錢的藥?25歲女孩的“治病奇遇記”
25歲的林小滿(化名)在4月下旬私處出現疼痛和化膿,硬扛了幾天后實在熬不住,媽媽朱女士陪她去了家附近的一家醫院。醫生檢查后說這是膿腫,里面感染了,情況有點嚴重,建議立刻住院消炎,等時機成熟直接做手術,還得全麻。
朱女士當場懵了,沒想到女兒這么嚴重,趕緊去門診交了3000元押金辦住院。可是住院后,朱女士越想越不對勁——女兒才25歲,還沒結婚,動這樣的手術會不會對以后有影響?她越想越害怕,跟醫生說暫緩手術,再考慮考慮。
醫生勸她說別變來變去,拖下去不好。醫生越勸,朱女士心里越沒底,看到手術單子上寫著“全麻”兩個字,她徹底打退堂鼓了,決定不簽字、暫緩手術。
辦出院后,朱女士立刻帶著女兒去了另一家醫院。結果人家看完檢查資料,說根本不需要手術,連輸液都不用。朱女士半信半疑,又拉著女兒去了第三家三甲醫院,得到的答案一模一樣:不需要手術,吃點藥就行。醫生開了一盒藥,統共花了4塊錢。
林小滿按時吃了幾天藥,沒過幾天,腫消了,疼也沒了。她整個人好了,什么事都沒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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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全麻手術 VS 4元藥,第一家醫院到底錯在哪里?
兩家醫院的結論完全不同,一家要住院全麻手術,另外兩家說“吃點4塊錢的藥就完了”。這種差異讓朱女士憤怒不已,她跑去第一家醫院要說法,要求把醫藥費退了。結果醫院說“可能存在失誤”,可以退個人賬戶的錢,其他費用不退。朱女士談了好幾次,對方就是不肯。
這件事在網上曝光后,醫院相關負責人一開始躲著不肯出面,后來事情鬧大了,才松口說會好好處理。最終,院方正式向小朱道歉,把之前所有醫藥費都退還了。
那么問題來了:第一家醫院到底有沒有問題?
從專業角度來看,小朱患的是“前庭大腺膿腫”。根據2022年中華醫學會婦產科學分會發布的專家共識,這種病的處置原則是分階梯的:早期癥狀輕微時,推薦藥物保守治療,只有藥物療效不佳、病情較重的情況下,才考慮手術干預,而且手術也有階梯選擇,根本不是上來就全麻造口。這家醫院一上來就推薦全麻手術,顯然與這個共識背道而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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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民法典第1227條:不是啥檢查都能亂做,不是啥手術都能亂動
聽到這兒,有的網友可能要問了:這家醫院到底觸犯了哪條法律?患者要是再遇到這種“小題大做”的醫院,又該怎么維權?
咱們先看《民法典》怎么說。第1227條寫得清清楚楚: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不得違反診療規范實施不必要的檢查。
咱們大白話翻譯一下:醫生給患者看病,得按照規定的流程來,能吃藥解決的問題,就不能動刀子做手術,更不能因為想多收錢就嚇唬患者說必須住院、必須全麻。像小朱這種情況,另外兩家醫院開的4塊錢的藥就能治好,第一家醫院卻要人家住院做全麻手術,這就有“過度醫療”的嫌疑了——所謂過度醫療,就是醫生提供的治療方案超出了疾病實際需求,不僅浪費錢,還可能給患者帶來不必要的痛苦。
同時,《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第54條也說了:醫療衛生人員應當遵循醫學科學規律,使用適宜技術和藥物,合理診療,不得對患者實施過度醫療。
如果醫院真的違規了,要承擔什么后果呢?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醫療機構違反診療規范過度醫療,至少面臨三層責任:
一是民事賠償責任。如果患者因此多花了冤枉錢,醫院得全額退還,造成其他損害的還要賠償損失。
二是行政處罰。《醫師法》第56條規定得很明白:違反診療規范,對患者實施不必要的檢查、治療造成不良后果的,縣級以上衛健部門可以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并處1萬到3萬元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暫停半年到一年的執業活動,甚至直接吊銷醫師執業證書。
三是刑事責任。雖然實踐中比較少見,但如果過度醫療的性質惡劣、后果嚴重,相關醫生也可能面臨刑事處罰。
至于押金能不能退,法律規定也很清晰。如果醫院沒有提供約定的服務(比如手術取消、檢查沒做),患者完全有權要求退還對應費用。碰上醫院不退,可以先找財務協商,協商不成可以向衛健委投訴,再不行就收集好繳費憑證去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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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
南京這起事件之所以讓人感到氣憤,不僅僅是因為醫生可以多賺一臺手術的錢,更是因為這本質上是對一個25歲姑娘的身體自主權和心理安全的雙重透支——萬一朱女士沒有多長一個心眼決定暫緩手術、再去別家醫院復查,一位未婚姑娘可能真的就被推上了手術臺。
不過話說回來,對于廣大患者朋友來說,多跑兩家醫院,多聽聽不同醫生的意見,或許真的是個不錯的選擇。看病這件事,謹慎一點,總歸沒有壞處。
那么問題來了:大家覺得,這家醫院究竟是醫術太差拿不準病情,還是明知不需要手術卻故意夸大?歡迎在評論區留言討論。
來源:南京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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