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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福建省人事廳關于轉發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 的通知》(閩人發〔2006〕10號)、《福建省公務員局 福建省人力資源開發辦公室 福建省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完善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有關就業政策的通知》(閩人發〔2009〕221號)以及泉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辦理202 6年泉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編制內工作人員筆試加分手續的通知》規定的條件和程序,現就2026年泉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加分人員名單及有關事項公示如下:
一、經審核確認,共有647位考生符合本次招考筆試加分條件,具體如下:
經中共泉州市委組織部審核,確認李景特等8位考生符合市直黨群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筆試加分條件;
經泉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蔡繼忠等69位考生符合市直政府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筆試加分條件;
經泉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審核,確認徐志軒等3位考生符合市直醫療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筆試加分條件;
經鯉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何立鑫等31位考生符合泉州市鯉城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筆試加分條件;
經中共泉州市豐澤區委組織部審核,確認黃偉江等3位考生符合泉州市豐澤區黨群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筆試加分條件;
經豐澤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羅曉鑫等42位考生符合泉州市豐澤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筆試加分條件;
經洛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林昕娜等22位考生符合泉州市洛江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筆試加分條件;
經中共泉州市泉港區委組織部審核,確認柯源等17位考生符合泉州市泉港區黨群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筆試加分條件;
經泉港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楊森榆等6位考生符合泉州市泉港區政府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筆試加分條件;
經中共石獅市委組織部審核,確認陳俊樑等7位考生符合石獅市黨群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筆試加分條件;
經石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王富等21位考生符合石獅市政府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筆試加分條件;
經晉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張澤榆等87位考生符合晉江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筆試加分條件;
經南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許晨曦等69位考生符合南安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筆試加分條件;
經中共惠安縣委組織部審核,確認郭偉山等27位考生符合惠安縣黨群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筆試加分條件;
經惠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許冰萍等52位考生符合惠安縣政府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筆試加分條件;
經中共安溪縣委組織部審核,確認洪嘉彬等5位考生符合安溪縣黨群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筆試加分條件;
經安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林夢彤等99位考生符合安溪縣政府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筆試加分條件;
經永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張友星等24位考生符合永春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筆試加分條件;
經中共德化縣委組織部審核,確認徐文彬等5位考生符合德化縣黨群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筆試加分條件;
經德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邱炳良等42位考生符合德化縣政府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筆試加分條件;
經泉州臺商投資區黨工委黨群工作部審核,確認陳丹妮等8位考生符合泉州臺商投資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筆試加分條件。
其他招聘單位在加分申報期內沒有人員申報加分。
現對上述加分人員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2026年5月18日至5月22日,公示名單詳見《2026年泉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加分人員名單》(附件)。
二、公示期間,對加分人員的加分分值、加分理由等方面有異議的,請及時向加分審核確認部門反映。
監督舉報電話:
中共泉州市委組織部:0595-28386620;
泉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95-22112393;
泉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0595-22255775;
鯉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95-22355070;
中共泉州市豐澤區委組織部:0595-22502016;
豐澤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95-22508209;
洛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95-22633825;
中共泉州市泉港區委組織部:0595-87996103;
泉港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95-87987377;
中共石獅市委組織部:0595-88720701;
石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95-88718084;
晉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95-85677278;
南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95-86373512;
惠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95-87387996;
中共安溪縣委組織部:0595-23235358;
安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95-23260317;
永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95-23878652;
德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95-23522351;
泉州臺商投資區黨工委黨群工作部:0595-27396657。
三、公示對象在公示期間經群眾舉報并核實,或在招聘后期的資格復審、檔案審查等環節被發現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一律取消加分或聘用資格。
泉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6年5月18日
附件:2026年泉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加分人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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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泉州市人社局、泉州政務
編輯:陳青青
一審:尤逸群丨二審:唐莉洪丨三審:蔡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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