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持續八年的稅務拉鋸戰終于落幕。西班牙高等法院近日裁定,哥倫比亞歌手夏奇拉(Shakira)在2011年稅務年度不存在欺詐行為,下令西班牙政府向這位超級巨星退還超過5500萬歐元(約合6400萬美元)的錯誤罰款及利息。
這場官司的核心爭議點在于:夏奇拉當年是否構成西班牙稅務居民。根據西班牙法律,個人若在一個自然年度內在該國停留超過183天,即被認定為稅務居民。西班牙稅務機關曾主張,夏奇拉當時與退役足球運動員杰拉德·皮克(Gerard Piqué)的戀情關系,以及她在西班牙的主要經濟活動,足以構成稅務居民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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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法院的最終裁決推翻了這一認定。判決書顯示,稅務機關僅能證明夏奇拉2011年在西班牙實際居住163天,未達法定門檻。更重要的是,高等法院明確指出,戀愛關系不能等同于婚姻關系,且未能證明夏奇拉當年的活動重心或經濟利益中心"直接或間接位于西班牙"。
"從未存在任何欺詐,稅務機關本身也從未能夠證明相反的情況,原因很簡單——那不是事實。"夏奇拉通過律師發表的聲明如此表示。她的代理律師何塞·路易斯·普拉達(José Luís Prada)則措辭更為尖銳,稱這一裁決"結束了一場長達八年的煎熬,反映了行政程序中令人無法接受的嚴謹性缺失"。據其透露,西班牙財政部最終需向夏奇拉償付約6000萬歐元(近7000萬美元),含利息。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勝訴并未讓夏奇拉徹底擺脫西班牙稅務陰影。2023年,她在另一起案件中與檢方達成和解——涉及2012至2014年間1450萬歐元(當時約合1580萬美元)的所得稅爭議。那次她選擇接受指控,除補繳稅款及利息外,另支付730萬歐元(當時約800萬美元)罰金以換取免予庭審。
夏奇拉的稅務風波并非孤例。這位《Hips Don't Lie》歌手曾出現在2017年"天堂文件"泄露事件中,該批文件披露了包括麥當娜、U2樂隊主唱博諾在內的眾多名流離岸稅務安排。過去十余年間,西班牙稅務機關對足球明星尤為緊盯:萊昂內爾·梅西(Lionel Messi)與克里斯蒂亞諾·羅納爾多(Cristiano Ronaldo)均曾被認定逃稅,但憑借"初犯者兩年以下刑期可獲豁免"的法律規定,兩人均免于入獄。
從梅西、C羅到夏奇拉,西班牙對高收入外籍名人的稅務追索呈現出明顯的選擇性執法特征。但此次高等法院的裁決——尤其是關于"戀愛關系≠婚姻關系"及"經濟利益中心"的嚴格界定——或許將為未來類似案件樹立重要判例。對于跨國流動的頂級藝人而言,稅務居民身份的認定標準正變得愈發清晰,也愈發嚴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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