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廣州交警視頻號5月18日消息,5月18日,廣州交警披露廣州首例即時配送站點負責人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被依法刑事拘留的案情。
據廣州交警介紹,今年1月13日,廣州荔灣區崇文四路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即時配送騎手在事故中當場死亡。經認定,騎手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廣州交管部門在隨后的事故深度調查中發現,該配送團隊多名騎手均存在駕駛無牌電動自行車、闖紅燈、逆行、非法改裝、未按規定車道行駛等多宗交通違法行為未處理等情況。
經調查,涉事配送站點負責人莫某某未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未落實安全隱患排查、安全教育培訓等工作,其行為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公安機關依法對莫某某予以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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