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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么立馬下車,要么走線下交易”的“馬甲車”事件(詳見《上海從嚴整治網約車重大隱患,涉案平臺等將面臨更重處罰》)有結果了。2026年5月19日上午,“馬甲車”案件中的涉案駕駛員湯某被機場公安分局依法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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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委執法總隊根據《上海市出租汽車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對駕駛員湯某涉嫌擅自從事出租汽車經營的違法行為,擬處一萬元罰款,公安交管部門將對其處暫扣駕駛證3個月的處罰。
同時,駕駛員湯某多次通過滬A***678車輛進行營運,涉嫌擾亂單位秩序的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機場公安分局對駕駛員湯某作出罰款500元的處罰。
此前的4月17日23時左右,從外地飛到上海虹橋機場T1航站樓的黃先生準備訂網約車前往奉賢區海灣大學城藍房子酒店。但是,他叫到曹操出行一輛滬B×××215白色特斯拉后,接待他的卻是一輛車牌尾號678的灰色比亞迪。司機稱白色特斯拉發生了事故,在黃先生猶豫中上車駛離機場不久,便多次要求他線下支付車費,遭到拒絕后竟言語恐嚇:“要么立馬下車,要么走線下交易!”黃先生下車后發現,司機沒有按其要求取消訂單,不得不自行取消訂單,返回機場重新打車,同時在平臺上一鍵報警。
黃先生與曹操出行客服多次聯系,客服給出的賠償方案一開始只有15元打車券,之后又說最多賠50元打車券,最后才同意永久封禁司機賬號,向黃先生致歉并賠償500元。
獲悉該案后,上海交通執法部門第一時間聯合公安機關快速介入、立案核查,并聯合公安機關對涉事駕駛員開展布控。經查,“曹操出行”在“馬甲車”識別、動態監管、風險預警等方面存在明顯短板和管理缺位,涉事兩輛車均無網約車營運資質,當事駕駛員也未取得從業資格,屬于“人證車證全無”的典型非法客運行為。
而依據《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曹操出行”平臺涉嫌向無資質人員、車輛派發召車信息,面臨最高3萬元處罰;同時,按照安全生產相關規定,線上線下人、車不一致已被認定為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企業及相關責任人還面臨最高10萬元處罰。
原標題:《“馬甲車”駕駛員被依法查處,擬罰10500元并暫扣駕駛證3個月》
欄目編輯:任天寶
本文作者:新民晚報 羅水元
題圖來源:采訪對象提供
圖片來源:采訪對象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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