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衡量并給予報酬的標準與人們的勞動付出往往不成正比,而是與人們的不可替代性成正比。
——坤鵬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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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卷第一章(8)
原文:
“一”本身不是任何事物的本體。
這是合理的;
一為眾之計量,而數為已計量了的眾,亦即若干的一。
解釋:
亞里士多德表示,“一”這個抽象概念本身,并不是任何事物的實體,
他直接否定了柏拉圖那種一本身是獨立實體的觀點,
然后,又肯定地說,這是合乎道理的;
因為從經驗就能知道,“一”總是依附于某個具體事物,
比如:一個蘋果、一個人,
我們從來沒見過“一個”自己獨自飄在空中,
所以將“一”當作獨立的實體才是荒謬的。
從本質上講,“一”是用來計量眾多事物的工具或標準,
也就是說,當我們要數一堆東西有多少時,首先要確定一個單位,比如一只羊、一匹馬等,
這個一只、一匹,就是“一”,
然后再用它去計量整個羊群、馬群。
因此,“一”是計量“多”的尺子,
而數就是已經被計量過的眾,也就是若干個“一”的集合,
比如有一堆蘋果,你拿“一個蘋果”作為單位,數出“1(個蘋果)、2(個蘋果)、3(個蘋果)……”,
最后說“這里有5個蘋果”。
這個“5”就是數,它代表的是“5個一(個蘋果)”的累加,
也就是說,數不是獨立存在的神秘實體,
而是我們通過“一”這個計量單位對事物數量進行測量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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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所以這是自然的,一不是一個數,
計量單位也不與諸計量混;
因為計量單位與一均為計算的起點。
解釋:
因此,我們很自然地可以得出結論:“一”本身并不是一個數。
我們通常說的數字是從1、2、3……開始的,
但亞里士多德指出,“1”作為計量的起點,它本身不能算作一個數。
為什么?
因為數指的是多個單位的集合,比如:2是兩個1、3是三個1……
而1是構成這些數的單位,它自己就是那個單位,而是單位的集合,
就像一把尺子上的1厘米刻度是測量的標準,但我們不能說這個刻度本身就是一個測量結果(長度),
所以,1是計數的起點,而不是計數的結果,
同樣,計量單位也不能與“被計量出來的各個數量”混為一談。
你用“一米”作為單位去量一張桌子,量出2米,
這里的“一米”是單位,而2米是計量結果(即諸計量中的“2個一米”),
單位是固定的標準,而計量結果是這個標準累積出來的數值。
你不能把尺子本身(單位)和尺子量出來的長度(2米)當成一回事。
這是因為計量單位和“一”一樣,都是計算的起點。
也就是說,無論是數數(用“一”作單位)還是測量長度(用“一米”作單位),
我們都必須首先確定一個最小的、不可再分的標準單位,
這個單位就是所有計算的出發點,
沒有這個起點,后續的計數或測量就無法進行,
既然它是起點,它就和那些由它派生出來的“多”是不同層次的東西。
亞里士多德告訴我們:不要把計量的工具(單位)和計量的結果(數量)混為一談,
同樣,不要把“一”這個抽象單位和由它積累而成的“數”視為同類實體,
這進一步反駁了那些把“一”也當作數(甚至當作理念)的哲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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