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鐘曉璐
河南一企業負責人將當地一五保戶包裝成生意伙伴,虛構對方經濟實力,騙取當地某銀行貸款190余萬。10年過去,銀行至今本金、利息都未能收回,負責貸前調查的客戶經理因此獲刑。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了這起違法發放貸款案件。
汝州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16年4月份,汝州市某公司實控人李某彬(已判刑)謊稱李某群(五保戶)與自己是生意合作伙伴。他以李某群為借款人,虛構對方要在當地購買400余萬元房產的貸款用途,編造對方年收入200余萬元、擔保人李某和王某俠(李某彬妻子)有房產等擔保能力的貸款資料,向當地某商業銀行申請借款190萬元,期限一年。
負責貸前調查的某商業銀行騎嶺支行原客戶經理被告人蔡某飛在辦理李某群190萬元貸款過程中,未認真履行職責,未認真核實借款人李某群、擔保人李某、王某俠貸款資料的真實性,致使該筆貸款放出后無法收回。
經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至2023年4月11日仍有貸款本金損失1894521.35元,利息2086307.89元未收回。
2026年3月17日,因涉嫌犯違法發放貸款罪,蔡某飛被汝州市公安局逮捕。
汝州市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蔡某飛身為金融機構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給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其行為已構成違法發放貸款罪。
最終,法院結合蔡某飛的犯罪事實、性質、所造成金融機構的損失大小等情節,判處蔡某飛犯違法發放貸款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二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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