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的足協杯第三輪,大連可為主場對陣南通支云的比賽原本已接近尾聲,卻在第89分鐘上演了極不冷靜的一幕。
南通支云11號球員阮楊在對抗中被拉拽后情緒失控,直接用手擊打對方球員。當值主裁判反應極快,毫不猶豫出示紅牌,將其罰令出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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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還沒完。紅牌是場上的即時判罰,賽后的“秋后算賬”往往更麻煩。
5月20日,中國足協紀律與道德委員會正式公布處罰決定(足紀字〔2026〕97號):經審閱裁判報告、比賽監督報告、視頻及當事方說明后,認定阮楊的行為屬于“暴力行為”。依據《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第五十三條(實施暴力行為至少停賽3場)及第一百一十條之規定,做出如下處罰:
停賽3場
罰款人民幣1.5萬元
處罰決定自公布之日起立即生效。
這不是他第一次了。不少老球迷可能還有印象,早在2022年11月效力昆山隊時,阮楊就曾在比賽中腳踢對方倒地球員,同樣被紅牌罰下,并被足協追加停賽3場、罰款3萬元。時隔幾年,類似的沖動再次讓球隊和本人付出代價。
足球從來不只是身體的對抗,更是情緒的博弈。在勝負已分或比賽尾聲時控制不住脾氣,最終買單的往往是整支球隊的排兵布陣和個人的職業生涯。
希望這一次,能真正讓他——以及所有在場上踢球的年輕人——記住:手是用來踢球、護球的,不是用來揮向對手的。萬事需要克制自己的脾氣!
據了解
該球員于今年3月1日重回歸支云球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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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此次處罰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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