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最高人民檢察院與生態環境部在四川省宜賓市聯合召開2026年檢察機關服務保障長江經濟帶高質量發展研討會。記者從研討會上了解到,最高檢決定于2026年5月至2027年4月,開展長江經濟帶水污染防治檢察公益訴訟專項監督活動。
根據會上下發的《關于開展長江經濟帶水污染防治檢察公益訴訟專項監督活動的通知》(下稱《通知》),長江經濟帶檢察機關要立足本地實際情況,重點圍繞水污染防治重點領域和突出問題集中開展專項監督活動。監督的重點包括農業養殖領域的畜禽和水產養殖污染問題,城鎮廢水排放領域的工業水污染和生活污水污染問題,尾礦管理領域的尾礦庫選址不符合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要求等問題,固體廢物處置領域的違法傾倒、堆放、填埋、排放等問題。
《通知》要求,長江經濟帶檢察機關要關注太湖、巢湖、洪湖、滇池等重點湖泊保護治理以及丹江口庫區等南水北調工程水源地保護問題,以公益訴訟檢察履職助推系統治理。要重點把握好長江流域不同區段的生態功能定位、環境資源特點和存在的突出公益損害問題,緊密結合當地工作大局和中心工作,找準專項監督的重點,制定契合本地實際、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和工作舉措,立足長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整體性要求,強化跨區域、跨部門、跨層級協同聯動。
來源:檢察日報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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