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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
“一個案例勝過一打文件。”為充分發揮典型案例示范指導、規范引領和價值導向作用,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和福建省廣播影視集團聯合打造《熱案大家談》節目,重點圍繞群眾關切、企業關注、行業關心的重點熱點案件,采取新聞事件回顧和專家學者訪談的方式,開展故事性、實用性、服務性兼具的以案釋法、融情議理,以事關民生的小案例展現司法為民大作為,營造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濃厚氛圍。
節目以每兩周一期的頻次,于周五晚19:30在福建電視臺新聞頻道《現場》欄目播出。福建高院新媒體平臺同步推送,歡迎關注。
第四十二期
讓我們一起來關注
《拒執罪警示錄》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法院判決,必須履行。然而,總有一些被執行人自作聰明,以為把錢藏進“別人的口袋”、花在“看不見的地方”,就能躲過法律的追究。殊不知,這些看似高明的“躲債術”,正在把自己一步步推向犯罪的深淵。本期,我們聚焦三起典型的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案件,看看那些試圖挑戰司法權威的“聰明人”,最終都付出了怎樣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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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泉州豐澤的王某因民間借貸糾紛
被法院判決償還徐某17萬元及利息
判決生效后
王某不僅不還錢
還玩起了“人間蒸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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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依法對其采取限制消費措施
并多次查控其名下財產
均一無所獲
案件被迫依法裁定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直到2025年11月
該執行案件有了新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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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調取賬戶交易流水查明
2024年10月至2025年5月期間
王某通過母親的支付寶賬戶
取得收入10余萬元
卻未向法院申報財產
更未用于履行生效裁判確定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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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10余萬元
王某一分都沒用于還債
流水單上列著一筆筆“巨額”消費
網絡平臺直播打賞、
購買高端電子設備、租賃汽車
在被限制消費期間
他過得逍遙自在
而債主卻遲遲拿不到錢
泉州市豐澤區人民法院法官:王某的行為,屬于典型的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其網絡消費記錄,是認定拒執行為的直接證據。我們將線索移送公安機關后,公檢法三家依托執行聯動協作機制,28天內完成了從線索發現到刑事審判的全流程程序銜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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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6日
豐澤區人民法院
以王某犯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
與其所犯詐騙罪數罪并罰
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三年十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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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限制消費到鐵窗生涯
王某為自己的“小聰明”
買了最昂貴的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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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獨有偶
在泉州洛江
另一對夫妻陳某和葉某
也上演了一出“借殼藏錢”的戲碼
2020年
陳某、葉某因民間借貸糾紛
被判決償還債務人300余萬元
判決生效后
二人名下查不到任何財產
案件陷入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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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主舉報稱
二人日子過得相當體面
葉某頻繁出入美容院、健身會所
還開著豪車
孩子讀的是私立名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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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早在訴訟開始后
陳某夫妻二人就開始了“財產大挪移”
陳某長期使用父親、姐姐的銀行賬戶
收取工程款、賣蝦款共計900多萬元
葉某則使用哥哥、其他親屬的賬戶
收款100多萬元
二人還以哥哥名義購置奧迪車輛
葉某更是花費數萬元做美容
支付孩子高額學費
泉州市洛江區人民法院法官:二人在有履行能力的情況下,為逃避執行,分別實施了多種隱藏、轉移財產行為。他們以為把財產“裝”進親人名下,法院就查不到了。但實際上,這些行為不僅沒能幫他們躲債,反而成了認定拒執罪的關鍵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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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后
二人與債主達成和解
履行了部分義務,獲得諒解
但法律的追責不會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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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江法院經審理認為,二人的行為均已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綜合考慮其認罪認罰、取得諒解等情節,分別判處陳某有期徒刑二年三個月,緩刑四年六個月;葉某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緩刑二年六個月。
如果說前兩個案例是“藏錢”
那福州臺江的黃某
則是在“挑著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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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黃某因民間借貸糾紛
被判決償還陳某姐妹50萬元及利息
判決生效后
黃某一直沒有主動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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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黃某另有動作
早在訴訟階段
知道賬戶被法院凍結后
黃某便將其名下房產轉移到親屬名下
辦理抵押貸款
所得款項卻未用于償還本案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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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
執行法官向其發出了
執行通知書和報告財產令
并依法從其銀行賬戶扣劃5.5萬余元
此后
再未查到黃某名下有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
黃某本人也一直隱匿行蹤
案件執行一度陷入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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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在后續調查中意外發現
黃某在賬戶被凍結后
便通過其女兒的銀行賬戶
陸續向多名案外人匯款
償還未經判決等法律文書確認的債務
累計金額高達56.9萬余元
這筆錢足以覆蓋本案的全部債務
福州市臺江區人民法院法官:黃某通過親屬賬戶向案外人轉賬近57萬元,這充分證明他具備履行本案債務的能力。但其始終拒不履行生效判決,公然對抗法院的執行措施,屬于典型的“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導致生效判決無法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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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后
黃某家屬一次性支付55萬元結清債務
取得諒解
但為時已晚
臺江區人民法院以拒不執行判決罪
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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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臺江區人民法院法官: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拒不執行判決、裁定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明確判決、裁定生效前隱藏、轉移財產的,可以構成拒執罪。本案中,黃某明知自身已涉及訴訟、賬戶因此被凍結,卻將其名下的房產轉移至親屬名下抵押貸款,未將所得款項用于償還案涉債務。
黃某在其有財產可償還案涉債務的情況下
刻意規避生效判決
影響到勝訴申請人權益的兌現
這種任性“挑著還”的行為
是對司法權威的無視
終將受到法律的制裁
這三起案件再次警示我們:法律的權威不容挑戰,生效判決必須履行,與其費盡心機“躲債”,不如坦然面對、積極履行。任何試圖隱匿財產、規避執行的行為,無論手段多么隱蔽,都逃不過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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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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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結合今天這三起案例,請教李副局長,司法實踐中,哪些行為會被認定為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構成該罪的行為人會面臨何種刑事處罰?
答:現實生活中欠債不還的現象較為突出,有些債務人有能力還債而賴賬不還,甚至經法院判決、裁定,仍采取轉移財產等方式拒不履行法院判決、裁定所確定的義務,嚴重妨害司法秩序,損害債權人的合法權益,擾亂市場經濟發展。為了維護司法權威,保證法院判決、裁定的執行,《刑法》第313條規定了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2024 年“兩高”就此聯合發布司法解釋,明確了情節嚴重的十種入罪情形,主要包括惡意無償處分財產權益、惡意減損責任財產、虛假報告財產、違反限制消費令等行為,案例1、2屬于此類;規定了五種“情節特別嚴重的”情形,比如通過虛假訴訟妨害執行的、聚眾沖擊執行現場等。《解釋》還擴展拒執罪的時間范圍,明確判決、裁定生效前隱藏、轉移財產的,可以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案例3就是該種情形。
該條規定犯拒執罪,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述的規定處罰。
問:請問李副局長,2025年福建法院在打擊拒執罪方面情況如何?法院針對“老賴”除了采取追究拒執罪外,還采取了哪些執行措施?
答:福建法院高度重視打擊拒執工作,把其納入平安建設等考評內容,加強公檢法協作聯動與法院審執協同,嚴厲懲治拒執違法行為。2025年全省法院判決拒執罪389人、同比上升近30%,推動近60%的民事裁判得到自動履行。
除打擊拒執外,法院還采取了失信懲戒、限制消費等措施,比如將失信名單信息通報給征信機構,不能貸款、不能參與招投標,不允許乘坐飛機、高鐵等。2025年,全省法院納入失信名單6萬余人次,限制消費近27萬人次,限制出境4000多人次,對違反限消令乘機的予以罰款、拘留,形成“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強大震懾。
問:這三起案例就不同的拒執行為進行懲處。請問陳委員,您認為普通百姓可以從中得到什么警示?
答:結合今天的3個案例,我認為,普通群眾可以從中得到以下幾點警示:
一是法院生效裁判具有強制執行效力,我們每個公民都要尊重司法權威,主動配合執行工作。
二是被執行人不能抱有僥幸心理,必須認識到拒不執行的代價是巨大的,情節嚴重的還要追究刑事責任。
三是法院對拒執行為始終保持零容忍、嚴打擊、重懲處的高壓態勢,是敢動真格、碰硬骨頭的。
問:部分“老賴”的規避執行方式,反映出部分群體對拒執罪的認知不足,請問陳委員,在普法宣傳方面,您認為還可以在哪些方面著力,推動形成“誠信光榮、失信可恥”以及“失信者必被嚴懲”的社會輿論氛圍?
答:推動建立“誠信光榮,失信可恥”的輿論氛圍,我認為需要從多方面入手,形成合力:
一要完善信用法治體系。把哪些屬于失信行為以及對應的懲戒標準界定清楚,讓信用管理有據可依、有章可循。
二要強化媒體宣傳引導。既要宣傳身邊守信的正面典型,也要曝光“失信”、“拒執”的反面案例,讓守信成為一種自覺。
三要從小抓好誠信教育。把誠信教育納入國民教育和學校德育課程,從小培養誠實守信的意識。
四要樹立鮮明獎懲導向。對守信的,給予便利、優待等正向鼓勵;對失信的,嚴格懲戒。同時,給主動糾正的,開展信用修復,讓這些“誠信而不幸”的人重新上陣。
五要暢通社會監督渠道。建立便捷的失信舉報平臺,鼓勵全社會監督,對失信行為及時曝光,對舉報人予以保護或獎勵。
問:近年來,福建法院采取了一系列強有力措施加大執行力度,執行工作取得明顯成效,但執行成效與群眾“體感”之間還存在落差。請問范代表,您認為有哪些原因?
答:我認為造成這一情況的原因主要有三點:
一是社會上容易存在一個誤區,認為既然我勝訴了,法院就應該執行到位,這種認識是對執行工作的誤解。執行工作中,法院窮盡各種執行措施仍無財產可供執行的情況,反映了社會經濟活動客觀存在的風險,這類案件屬于“執行不能”,并非法院執行不力所致,不屬于“執行難”。
二是部分申請執行人對執行工作屬性了解不夠,在未完全兌現勝訴權益之前,一味要求法院對被執行人采取強制執行措施,不考慮是否符合法律規定。如申請執行人要求對“執行不能”的被執行人予以追究刑事責任等。
三是“執行難”涉及到國家治理問題,有效解決“執行難”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社會的“共同治理”。如完善社會信用體系就需要多部門協同配合,僅靠法院一家單打獨斗是不行的。
問:范代表,您作為省人大代表,參加了省兩會法院工作報告的審議,法院還有哪些方面的執行工作給您留下了深刻印象?
答:在審議法院報告過程中,我有以下三個方面的感受:
一是法院在兌現勝訴權益有力度。努力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2025年全省法院執結案件30.02萬件,執行到位金額487.76億元,執行到位率54.48%,居全國前列。
二是回應急難愁盼有溫度。法院通過與省人社廳建立治理欠薪聯動配合機制,加大農民工工資,贍養費、撫養費等案件執行力度。采取“活封活扣”等措施,積極推動信用修復,大量企業得以正常投入生產經營。
三是狠抓規范提升有深度。通過開展執行工作規范提升三年行動,常態化推進交叉執行,推動終本案件、網絡司法拍賣、執行案款規范化管理。在首執案件增長20.28%的情況下,執行行為異議案件逆勢下降0.18%。
來源:省廣播影視集團融媒體資訊中心《現場》
豐澤法院、洛江法院、臺江法院
統籌:張亮
編輯:趙巖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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