擊藍字 關注我們
譚浩俊
文章首發于“譚浩俊”,歡迎大家在朋友圈和微信群轉發。公眾號及其他平臺轉載請在后臺留言
據大風新聞報道,最近,一起幾年前的勞動爭議案在網上引發了廣泛關注。這案件的起因,竟是公司負責人說的一個“滾”字。
![]()
一起來看看怎么回事。
就職于上海一家化工企業的小彭,2020年,因工作安排與領導發生爭執,隨后找到公司負責人反映情況。公司負責人一怒之下,就說“你滾”。
正常情況下,公司負責人這樣說,員工一般有兩種選擇:一是與公司負責人發生爭吵,造成矛盾進一步擴大,有可能被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最后引發官司;一是忍氣吞聲,接受被公司負責人訓斥的的結果,繼續回到工作崗位。
但是,小彭沒有這樣做,而是真的按照公司負責人的訓斥“滾”了。于是,公司便以小彭離崗多日、連續曠工為由,解除了和他的勞動合同。
很顯然,這樣的結果,小彭一定能夠想到。因為,連續不去上班,公司當然會按曠工處理。曠工多了,自然就觸發解除勞動合同機制,公司會毫不猶豫地解除與小彭的勞動關系。
只是,小彭能夠這樣做,也絕對不是打無準備之戰,可能已經做好了離開企業的思想準備。接下來的,就是小彭如何與公司來算勞動爭議賬了。
![]()
第一步,小彭勞動部門申請仲裁,要求公司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159800元。
對這樣的仲裁申請,如果是負責任的勞動仲裁機構,一定會當“和事佬”,在雙方的爭議間找到一個恰當的賠償金額,讓雙方都能接受。
但是,上海的這家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沒有這樣做,而是直接對小彭的申請不予支持,等于駁回了小彭的仲裁申請。
對這樣的結果,小彭當然不服。
第二步,小彭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認為小彭申請賠償的證據不足。
令小彭沒有想到的是,一審法院經過審議,認為小彭提出的賠償依據不足。理由是,小彭認為的讓他“滾”就是滾出單位的含義,與公司方提出的是在辦公室所說,不是在公共場合所說存在很大差異。因此,理由不充分,證據也不足。
客觀地講,公司負責人是否讓其“滾”出公司,確實是含糊不清。但是,小彭將其當作是讓他“滾”出公司,這樣理解也似乎沒有什么問題。法院認為小彭起訴的依據不足,也說得過去。
![]()
第三步,小彭向上級法院提起上訴,二審法院抓住了一個重要細節。
二審法院接到上訴后,雖然也認為公司負責人的“滾”字,雙方的理解都可以接受,確實是表述模糊不清。但是,二審法院抓住了一個被勞動仲裁機構和一審法院都忽視的細節,或者是小彭此前沒有提供的細節,那就是“你滾”事件發生后,小彭家屬曾出面溝通,表達了復工意愿,公司卻未明確準許其返崗,辭退表意模糊不清。
正是這個“模糊不清”,構成了小彭勝訴的證據鏈,導致公司解除與小彭的勞動關系是違法行為。既然是違法行為,小彭索要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159800元的訴求,法院就應當依法給予支持。
最終,小彭贏得了這場官司,公司卻因為負責人的一句“你滾”,支付給小彭159800元。
雖然金額不是很大,對一家化工企業來說,算不了什么。但是,輸了官司,對公司來說,還是有點損害形象的。尤其是公司負責人,可能只是習慣性的一句“你滾”,就讓公司賠掉159800元,一定會越想越生氣。
![]()
這也給企業經營者,包括其他單位的負責人一次警示,在與員工交往中,還是要講究方式方法的,要注意自己的言行的。如果習慣于我行我素、居高臨下、隨心所欲,搞不好,是會付出代價的。
此起案件,不算大,賠償的金額也不算多。但是,對企業經營者來說,需要吸取的教訓卻不算小。領導與部下之間,公司負責人與員工之間,雖然存在一些地位上的差異,權力上的不同,但是,在人格上是平等的,權利是平等的。動輒用訓斥、怒罵的口氣對待部下,確實是令人厭惡的,也是不能接受的。尤其是“你給我滾,永遠不要來了”“滾回家去”“不想上班就別來”等,可能不只是傷害員工的自尊,也會給公司帶來損失的。
從這個角度來講,小彭的不卑不亢、不屈從于權力,而是用尊嚴和法律來維持自己的權利,做得非常好,也給其他員工做了非常好的示范,亦即在權利受到侵犯時,不尋求通過與對方爭吵,甚至動手來解決問題,而在法律的范圍內,尋求法律的保護。也只有這樣,才不會讓自己的權利受損。
![]()
同時,法院在處理具體案件時,能夠站在公平公正立場上,最大限度地維持雙方的權利,尤其是證據的搜集,能夠如此認真、細致,避免了對權利人產生傷害,尤其避免了弱勢一方權利得不到保護。
今日頭條 | 搜狐 | 一點資訊 |
新浪頭條 | 大魚號 | 雪球 |
百家號 | 東方財富 | 智云平臺 |
京東金融 | 小紅書
![]()
作者|譚浩俊
微信|thj19881007
微博|譚浩俊微財經
視頻號I浩言俊語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