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相是不會騙人的,不信你看黃百鳴,說的真準!之前有網友說,黃百鳴這人一看就知道是一個特別精明算計的人,就說黃百鳴內幕交易
“明天低過0.2,盡買。”
2017年秋天,時任天馬影視主席的黃百鳴,通過WhatsApp給他親妹妹發了這條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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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的股價不到兩毛錢。 她妹妹照做了,在低位大量掃貨。
兩個月后,一場收購案讓這只股票單日暴漲47%,累計漲幅超過50%。 黃百鳴把他手里58.71%的股份賣給了富力地產老板的兒子張量,成交價每股0.319港元,一次性套現4.86億港元離場。
他沒說的是——在發出“盡買”指令之前,他已經收了買家的1000萬誠意金。
79歲的黃百鳴,在銀幕上演了大半輩子喜劇,當過“開心鬼”,也扮過出老千的賭徒。 但這些都比不上他在現實里搞的這一出。
2026年5月22日,香港東區裁判法院裁定,黃百鳴內幕交易罪名成立。
裁判官高偉雄說了句狠話:你這個解釋,“既荒謬,又牽強”。
黃百鳴在法庭上是這么辯解的——他說“明天低過0.2,盡買”是反話。
因為他妹妹小時候愛哭,他作為哥哥,經常說“盡情哭啊你”,所以這次說“盡買”,意思其實是“別買”。
裁判官聽完直接懟了回去:你當時可以直接罵她,可以不說話,可以事后道歉。 但你偏偏選了一個方式——告訴她股價、告訴她時間點、告訴她“盡買”。 這叫什么反話?
法官還補了一句:任何理性的上市公司主席,都不會在通訊里跟人說“你在我公司這個價位買股票”。
更讓法官不信服的是,黃百鳴說自己不知道妹妹會用那筆錢買股票。
他說轉給妹妹的那4張支票、一共250萬,是拿去處理弟弟在內地房產的。
但時間線是這樣的——2017年8月18日,買家跟黃百鳴簽了備忘錄,同意以每股0.319港元收購股份。
8月25日,黃百鳴收到1000萬港元誠意金。
同一天,他給妹妹開出了第一張50萬的支票。
之后9月、10月,又陸續開了三張。
中間他還反復在WhatsApp上催:“今天一八幾買D啦”、“收市前買”、“0.2下可入些貨”、“明天低過0.2,盡買”。
他妹妹在8月到10月間,買入超過900萬股,花了至少156萬港元。
等收購消息正式公布,股價飛漲。 黃百鳴自己高位套現5個億離場,他妹妹賬面獲利加實際獲利,加起來大概103萬。
103萬,對黃百鳴來說是什么概念?
他賣股份拿到的錢,是4.86億。
黃百鳴在庭審期間提交了21封品格證人信,寫信的人包括霍啟剛、高志森。 到了判刑這天,辯方又加了兩封——TVB高層樂易玲和導演林德祿。
樂易玲在信里說,希望法庭能彰顯司法制度的人文關懷。
林德祿說他拍的戲給大眾帶來正能量。
辯方律師說,黃百鳴被調查以后性格大變,原來那么開朗一個人,現在不笑了,公益活動也停了,還去看了精神科醫生。 有人在法庭外面拉橫幅恐嚇他,他已經報了警。
律師還說,他退休了,現在就經營一個YouTube頻道叫“百鳴歌”,不會再犯了,希望別判他坐牢。
控方沒有太多情緒化的表達。他們只是報了一個數——調查費用,37.4萬港元,請法庭一并考慮。
香港證監會法規執行部執行董事戴霖在案子判了以后說了一句話:“本案再次證明,沒有人能凌駕法律之上。 ”
黃百鳴今年79歲,判刑日期定在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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