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國家藥監局發布《處方藥網絡零售合規指南》(下稱“指南”)。指南對售藥商家、售藥行為和電商平臺提出明確規范要求:通過網絡銷售處方藥的,應當確保處方來源真實、可靠,并實行實名制,處方審核工作由執業藥師開展,嚴禁AI替代審方、重復使用處方,且審方數量控制在合理范圍;不得引導消費者過度使用藥品或不合理使用藥品;未成年人購買處方藥時,應向其警示用藥安全風險,必要時進行攔截等,以保障網絡零售藥品質量安全,規范處方藥網絡零售行為,落實藥品安全主體責任。
4月9日,南方都市報曾推出青少年藥物濫用調查報道,披露購藥灰色鏈條及部分藥店存在的售藥漏洞(點擊閱讀)。南都記者在此前的線下暗訪中發現,有藥店店員明確表示,處方藥普瑞巴林可直接購買,記者曾在未提供任何身份信息、未出示處方的情況下成功購藥。
4月20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安部、國家禁毒委員會辦公室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普瑞巴林等藥品管理的通告(下稱通告),決定進一步加強普瑞巴林口服單方制劑、愈美制劑(僅含有右美沙芬和愈創甘油醚/愈創木酚甘油醚的制劑,下同)的管理。通告明確要求,藥品零售企業在銷售普瑞巴林口服單方制劑、愈美制劑時,嚴格憑執業醫師開具的處方銷售處方藥,并留存處方原件歸檔備查,確保歸檔處方與處方藥銷售情況一致。藥品零售企業不得向未成年人銷售普瑞巴林口服單方制劑、愈美制劑。
5月初,南都記者再次走訪線下藥店發現,廣州仍有部分藥店未落實監管要求,在無處方的情況下銷售處方藥普瑞巴林。對此,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回應南都稱,對相關藥店違反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的行為予以立案查處,并已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專項排查整治工作。(點擊閱讀)
采寫:南都N視頻記者廖艷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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