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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把圓燈改成箭頭燈,指示更明確了。”5月20日下午,在興化市某交叉路口,交警大隊民警向興化市檢察院干警介紹交通標識整改情況。
2024年4月,王某駕駛汽車行至該路口準備上高速時,因疏于觀察,與一輛直行的電動二輪車相撞,導致該車駕駛人不幸身亡。
很快,王某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被移送至興化市檢察院審查起訴。“當時圓形紅燈是亮的,我以為上高速應該右轉,剛走到路中間就跟電動車撞了”,訊問時,王某的供述引起了檢察官的注意。
為查清案件細節,承辦檢察官反復審閱監控、多次前往事故現場實地踏勘,發現通往高速入口的道路實際是一條向右前方的直行道,視覺上,駕駛員容易將其誤判為右轉道,在圓形紅燈亮起時直接通過。
“犯罪嫌疑人在通過路口時觀察不力是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和主要原因,但如果對該路口的交通信號燈進行改進,就可以避免不必要的誤解。”承辦檢察官表示,追責之外,更要防范未然。
興化市檢察院迅速啟動監督程序,與公安交警部門面對面會商,明確提出整改建議,通過持續跟進、反復溝通,推動問題真正落地解決。
交警部門將圓形信號燈更換為指向清晰的箭頭指示燈,在交叉口處設置“前方急彎提示牌”,提醒駕駛人注意路況變化;同時調整紅綠燈運行時序,避免不同車道車流沖突,保障通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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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檢察干警再次來到現場開展回訪核查。站在路口望去,箭頭信號燈紅綠分明,急彎標志醒目亮眼,過往車輛按照指示有序通行。據交警部門反饋,整改完成以來,該路口未再發生因誤判信號燈引發的交通事故。
司法辦案不止于追訴犯罪,更可以向前一步、向深一層,把“辦完案”變成“辦好民生事”。一個路口的改變,不是終點,而是起點。興化市檢察院將持續開展“檢護興安”安全領域專項監督,聚焦道路交通、公共設施等領域的安全隱患,通過提醒督促、制發檢察建議、跟蹤回訪等方式,推動主管部門系統整改,用實際行動守護群眾出行平安、生活安寧。
來源:興化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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