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桂林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 劉海威、楊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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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間麻醉中,我們常常把眼、能對答、能行走”視為患者恢復良好的標志。
但這例患者提醒我們,恢復期真正的風險,有時恰恰發生在“看起來已經安全”之后。
01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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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女性,32歲,體重約55kg,因胎停,計劃行無痛人工流產術入院。既往曾行人工流產2次,否認高血壓等疾病史、麻醉后異常運動史,否認癲癇病史。
02
治療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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術中
丙泊酚180mg分次追加,混入利多卡因40mg減輕注射痛,手術全程歷時約10min。
術畢
患者蘇醒,意識清楚、溝通順暢,可正常交流,自行行走至蘇醒室。
蘇醒室
蘇醒室約10min后,突發四肢不自主運動。異常運動期間生命體征平穩,溝通順暢、對答清晰;無舌咬傷、尿失禁、眼球上翻、牙關緊閉及發作后嗜睡。
即刻處理
保護性約束,防墜床、撞傷及肢體損傷;吸氧,持續監測生命體征;請神經內科急會診,會診意見:現場癥狀不支持典型癲癇發作。
首次鎮靜
地西泮10mg靜滴后患者入睡,患者約5min后蘇醒,再次出現意識清醒同時四肢不受控制運動。
檢查與專科評估
血氣、血糖、電解質、血鈣、血鎂均無特殊。神經內科建議入院行進一步檢查。
再次處理
追加丙泊酚60mg靜脈注射后患者入睡,隨后復測血壓出現短暫下降,收縮壓約80mmHg,立即給予升壓處理,多巴胺3mg靜脈注射,血壓升至111/68mmHg。
轉歸
隨訪
患者約10min后蘇醒,四肢不自主運動消失。門診觀察3h無復發后離院,24–72h電話隨訪無復發。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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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例最值得關注之處,并不在于無痛人工流產術后出現四肢不自主運動這一表現本身,而在于該事件發生于患者已經完成初步蘇醒之后。患者術畢意識清楚、溝通順暢,并能自行行走至蘇醒室,約10min后出現異常肢體運動。對于日間短程靜脈麻醉而言,這一時間節點具有明確警示意義:患者“醒來”并不等于恢復期風險終止,“能交流、能行走”也不能替代規范的麻醉后監測和離院評估。這一認識與當前PACU和日間麻醉管理專家共識與指南理念一致 [1]。
從臨床決策角度看,清醒患者術后突發不自主運動,第一步不應是立即定性為癲癇、譫妄或“麻醉藥物殘留”,而應遵循“先排險、后定性”的路徑。低氧血癥、高碳酸血癥、電解質紊亂、局麻藥全身毒性、癲癇樣發作、藥物誘發錐體外系反應、蘇醒期譫妄及功能性運動障礙等,均應進入初步鑒別。
錐體外系反應可以簡單理解為:某些藥物影響了大腦調控肌肉和動作協調的系統,使患者在意識清楚的情況下出現眼球上翻、頸部扭轉、肢體僵硬或不自主運動。本例患者術中并未用甲氧氯普胺、氟哌利多、氟哌啶醇、異丙嗪等易誘發錐體外系反應藥物。發作期間患者意識清楚、對答切題,生命體征總體平穩,無舌咬傷、尿失禁、眼球上翻、牙關緊閉及發作后嗜睡;血氣結果中電解質等未見明顯異常,神經內科會診亦不支持典型癲癇發作。因此,低氧、高碳酸、低血糖、明顯代謝紊亂及典型全面性癲癇發作的證據不足。
臨床現場中,婦科醫生曾考慮“譫妄”,家屬則擔心“麻醉藥物殘留”。這兩種判斷具有代表性,讓我們逐條分析。術后譫妄(Postoperative Delirumin,POD)的核心是急性、波動性的注意力、意識水平和認知功能改變,而非單純肢體活動異常。本例患者異常運動期間意識清楚、溝通順暢、對答切題,未見明顯定向力障礙、幻覺、語無倫次或發作后意識混亂,因此不符合典型術后譫妄。“麻醉藥物殘留”更符合家屬的直觀理解,但殘余鎮靜通常表現為嗜睡、反應遲鈍、呼吸抑制或保護性反射恢復不全,本例主要表現為清醒狀態下的不自主運動,單純殘余鎮靜難以解釋。
本例丙泊酚中混入利多卡因40mg,按體重55kg計算約0.73mg/kg,因此局麻藥全身毒性仍需納入鑒別。ASRA關于局麻藥全身毒性反應(Local Anesthetic Systemic Toxicity,LAST)指出,LAST雖少見,但可危及生命,需要快速識別并準備相應處理。 但本例利多卡因劑量較低,且無口周麻木、耳鳴、金屬味、進行性意識障礙、心律失常或循環崩潰等典型表現,短期觀察及24–72 h隨訪亦未再發,因此利多卡因相關中樞毒性作為主要機制的可能性較低。
在上述高危因素和常見解釋均缺乏充分支持后,本例更傾向于疑似丙泊酚相關蘇醒期神經興奮反應。丙泊酚雖以中樞抑制作用為主,但相關神經興奮現象已有報道,表現可包括肌陣攣、不自主運動、肌強直、角弓反張及癲癇樣活動。報道的“propofol frenzy”病例系列顯示,丙泊酚鎮靜后可出現短暫、劇烈的肢體、軀干及頸部異常運動,且容易與癲癇、譫妄或功能性運動障礙混淆[2]。 另一篇報道也提示,嚴重丙泊酚相關神經興奮反應雖罕見,但可能被低估或延遲識別[3]。
年輕女性、第三次人流、可能存在心理壓力,且表現為意識清楚下的異常運動。功能性運動障礙或心因性非癲癇樣發作不能完全排除,但本例缺乏進一步神經心理評估資料,故不作為主要診斷。
本例也存在局限性,缺乏發作期腦電圖,故不宜直接診斷為“丙泊酚誘發癲癇”,更穩妥的表述應為:疑似丙泊酚相關蘇醒期神經興奮反應,表現為延遲性四肢不自主運動。再次給予丙泊酚后癥狀消失,可能與中樞抑制作用重新占優勢、興奮—抑制平衡恢復有關;但追加鎮靜并非標準化診斷性治療,需建立在氣道管理、循環監測和搶救條件充分的前提下。本例追加丙泊酚后出現一過性低血壓,也提示恢復期再次鎮靜并非沒有風險。
04
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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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上,本例真正值得反思的,不是某一藥物是否“有問題”,而是當患者已經清醒、能交流、能行走后,麻醉團隊是否仍然保持了對恢復期風險的識別能力。
05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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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Foley K A, Djaiani G. Update of the European Society of Anaesthesiology and Intensive Care Medicine evidence-based and consensus-based guideline on postoperative delirium in adult patients[J].Eur J Anaesthesiol, 2025, 42(1): 86-7.
[2] Carvalho D Z, Townley R A, Burkle C M, et al. Propofol Frenzy: Clinical Spectrum in 3 Patients[J].Mayo Clin Proc, 2017, 92(11): 1682-7.
[3] Panchamia J K, Amundson A W, Demirci O, et al. A Case Report of "Propofol Frenzy": Anesthetic Considerations for a Severe Propofol-Induced Neuroexcitation Reaction[J].A A Pract, 2022, 16(3): e01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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