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沒有遇見過這種情況?購房時,開發商明確宣傳的小區綠地、配套設施,以及書面標注的規劃指標清晰明確,可收房時卻發現一切都變了——原本的公共綠地被改成收費車位,容積率也擅自提高,追問之后才得知,規劃部門早就批準了開發商的規劃調整,別說聽證,甚至沒向購房者發出過任何通知。面對這種情況,只能自認倒霉嗎?楹庭律所杜時超律師結合真實行政訴訟案件,給大家梳理清楚其中的法律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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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品房規劃調整,聽證程序不可省略
劉平律師明確說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規定,行政機關作出可能影響利害關系人重大利益的行政許可決定前,應當告知利害關系人;若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許可事項,或者法律法規規章要求聽證的,還應當向社會公告,依法舉行聽證。
規劃調整不只是規劃部門和開發商的事,商品房項目竣工后調整規劃,每一項指標的變動,都會直接影響業主的居住體驗、房屋價值,屬于直接影響利害關系人重大利益的行政行為,必須履行法定的聽證、告知程序,絕不能跳過購房者擅自審批。
二、未聽證、未通知,規劃審批行為直接違法
本案中,規劃部門最初已為該項目核定了明確的規劃指標,而開發商在項目竣工后才提出規劃調整申請。規劃部門既未通知作為利害關系人的購房者,也未依法組織聽證,便直接作出規劃調整許可,導致房屋實際情況與購房時的承諾嚴重不符。
杜時超律師指出,這種操作本質上屬于違法行政。購房者完成購房后,即成為規劃調整的直接利害關系人,規劃調整直接影響其合法權益,規劃部門未履行聽證、告知義務,屬于嚴重違反法定程序,其作出的規劃調整許可,自始不具有合法性。
三、違法審批,法院裁判明確支持購房者維權
購房者提起行政訴訟后,法院經審理,首先確認了規劃部門未履行聽證、告知義務的違法事實,隨后明確指出,案涉規劃調整審批行為不僅違反法定程序,更直接損害了購房者的合法權益。
最終,法院依據《行政許可法》相關規定,判決撤銷規劃部門作出的案涉規劃調整許可,責令其重新作出合法的行政行為,且在重新審批過程中,必須充分保障購房者的知情權、參與權和陳述申辯權,切實維護購房者的合法權益。
律師提醒
對配置房產投資的企業朋友而言,規劃變動帶來的財產損失往往不小。遇到此類情況,無需默認吃啞巴虧,法律明確保護利害關系人的合法權益。只要行政機關的審批行為違反法定程序、損害自身利益,就可通過行政訴訟主張權利。同時建議大家購房時務必留存初始規劃文件、宣傳資料等證據,遇到爭議及時咨詢專業法律人士,高效推進維權,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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