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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有關規定,鷹潭市余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本期進行的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產品類別涉及普通食品及食用農產品共128批次。其中125個批次合格,3個批次不合格。監督抽檢信息表詳見二維碼附件。
不合格信息如下:
余江區小榮水果店(個體工商戶)售賣的龍眼,二氧化硫殘留量含量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規定。
鷹潭余江區眾萬加商貿有限公司售賣的桑葚(盒),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含量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規定。
鷹潭市余江區老鄧蔬菜批發部售賣的螺絲椒,噻蟲胺殘留量含量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規定。
部分不合格項目的小知識:
二氧化硫:二氧化硫對食品的作用主要體現在防腐、抗氧化、漂白和護色等方面,但需嚴格遵守安全標準以避免健康風險,二氧化硫殘留量超標會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如引發呼吸道刺激、過敏反應等。
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是一種廣譜高效的食品防腐劑,主要作用是抑制霉菌、酵母菌和細菌的生長,從而延長食品的保質期。脫氫乙酸鈉在毒理學上并不屬于高毒成分,且進入人體后是能夠被正常代謝掉的,不會在體內無限堆積。
噻蟲胺:是一種新煙堿類殺蟲劑,具有觸殺和胃毒作用,分別防治姜蛆和蚜蟲。少量的殘留不會引起人體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上述超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可能有一定影響。蔬菜中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為快速控制蟲害,加大用藥量或未遵守采摘間隔期規定,致使上市銷售的產品中殘留量超標。
鷹潭市余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6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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