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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總統唐納德·特朗普所實施的10%全面關稅,在7月份到期后,有可能再次被恢復。 據《華爾街日報》報道,美國貿易代表詹姆森·格里爾在26日(當地時間)舉行的外交關系委員會活動中表示,關于根據《貿易法》第122條重新征收關稅的可能性,他稱:“該法律條文規定了關稅的失效時間,但并未說明何時可以再次征收關稅。” 美國貿易代表詹姆森·格里爾沒有具體說明政府是否會真的推動關稅的延長或重新征收。
不過,美國貿易代表詹姆森·格里爾表示:“很難想象國會會允許在總統任期內只允許一次性征收千億美元的關稅。”同時,他也指出,在法律上還有解釋的空間。 此前,最高法院裁定,原有的所謂“對等關稅”措施屬于違法行為。據此,特朗普總統以1974年貿易法的第122條為依據,于2月實施了10%的全面關稅政策。
根據貿易法第122條的規定,此類關稅可以在未經國會批準的情況下持續征收最多150天。若要繼續實施這一措施,就必須獲得國會的批準。因此,這項措施預計將在7月份到期。 特朗普政府此前宣布,一旦1220億美元的關稅措施終止,將會以其他法律依據制定的新關稅來取而代之。
美國貿易代表詹姆森·格里爾表示:“我們的機構正在全力研究如何用新的關稅措施來取代那10%的全球關稅。”他此前曾提到,根據同一項貿易法的第301條,新的關稅措施很可能在7月份宣布實施。 另一方面,最近美國聯邦國際貿易法院裁定特朗普政府的全球關稅措施違法,不過該裁決目前正處于上級法院的審理階段,因此暫時無效。
而經過五個多小時的深夜磋商,來自歐洲議會、歐盟理事會和歐盟委員會的談判代表于5月20日凌晨就落實2025年7月與特朗普達成的《坦伯利協議》所需立法達成妥協。歐盟委員會主席馮德萊恩以“歐盟信守承諾”為這場被拖延近一年的談判畫上句號。
該協議下面將提交到今年6月15日至18日舉行的歐洲議會全體會議進行最終投票。
之前,日本政府也計劃繼續履行美日“對等關稅”貿易與投資協議下承諾的對美總額達5500億美元的投資協議,雖然美國最高法院2026年2月裁決認定美國《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沒有授權總統征收大規模關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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