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婷律師任職于北京云亭(烏魯木齊)律師事務所,經辦百余件案件。在某礦業公司破產清算期間債權訴訟案中,她精準把握程序關鍵點,多維構建抗辯體系,促使法院駁回原告訴請。在合伙合同糾紛中,她定位爭議核心,深挖證據關聯,適用法律規定,為被告避免了232萬余元的財產損失。
丁婷律師就職于北京云亭(烏魯木齊)律師事務所,擔任烏魯木齊市律師協會涉外法律服務專業委員會委員,執業以來經辦案件達百余件。她在民商事訴訟、企業破產、刑事辯護等領域均有出色表現,成功代理多起疑難復雜案件,為客戶挽回了巨大經濟損失,為企業的合規運營和穩定發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丁婷律師在民商事訴訟方面經驗豐富,尤其擅長處理各類合同糾紛、股權爭議、婚姻繼承、侵權責任等案件。在處理離婚糾紛時,她能夠快速抓住案件關鍵,高效調解,為當事人妥善分割財產,保障其合法權益;在處理子女撫養權問題時,她會根據孩子的年齡、意愿等因素,為當事人爭取最有利的撫養權歸屬和撫養費標準;在原配維權/財產追回領域,她憑借豐富的經驗和專業的法律知識,成功為多位原配追回婚內被贈與第三者的財產。在企業破產領域,她熟悉破產程序中的各個環節,能夠為企業提供全流程的解決方案,保障破產程序的順利進行。在刑事辯護方面,她精通刑事訴訟程序,善于發現程序瑕疵,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有力的辯護。
下面以丁婷律師代理的一起合伙合同糾紛案件為例,詳細介紹她的專業能力和辦案策略。
案件類型為合伙合同糾紛,當事人角色為被告冉某某的委托訴訟代理人。
案情簡介:原告薛XX、被告冉某某與第三人邵某某自2019年起存在合伙關系,共同經營烘干廠及農作物種植、購銷、倉儲等業務,但未簽訂書面合伙協議。2022年12月20日,三人在《站臺余貨明細表》上簽字確認“余貨總共2685噸,現掛賬冉某某名下”。2025年1月,原告薛XX以合伙合同糾紛為由將被告冉某某訴至法院,主張該2685噸玉米系合伙財產,由被告以個人名義售賣后未分配貨款,要求被告支付其應得合伙所得XXX元及相應利息,并承擔本案訴訟費。訴訟過程中,原告撤回了關于保全費的訴訟請求。
核心訴求: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其應得合伙所得XXX元及相應利息。
案件難點:
1.原告僅提交《站臺余貨明細表》,但該表未明確款項性質、分配方式及出貨價,難以直接證明被告負有支付義務。
2.原告曾就部分案涉貨物提出過相反主張,前后主張相互矛盾,增加了案件的復雜性。
3.三合伙人在合伙經營期間存在大量收支往來,至今未進行合伙清算,難以確定合伙是否產生利潤、利潤金額及分配比例。
律師策略:
法律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九條規定,合伙合同終止前,合伙人不得請求分割合伙財產。
談判或訴訟技巧:律師團隊制定了“否定舉證效力+主張濫用訴權+援引法律規定否定分割合法性”的三層抗辯策略。首先,指出原告未完成舉證責任,其主張缺乏事實依據;其次,強調原告存在濫用訴權的嫌疑,削弱其主張的可信度;最后,明確合伙財產分割需以清算為前提,原告徑直主張分割財產于法無據。
案件結果:法院經審理,采納了律師團隊的全部抗辯意見,認定原告的訴訟請求于法無據,判決駁回原告薛XX的全部訴訟請求,案件受理費由原告自行負擔。
典型意義:
1.對于合伙糾紛案件,明確了合伙財產分割需以清算為前提的法律原則,為類似案件的處理提供了重要參考。
2.提醒合伙人在合伙經營過程中,應及時簽訂書面協議,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避免因糾紛引發不必要的法律風險。
3.強調了在訴訟過程中,當事人應如實陳述事實,提供真實有效的證據,否則可能面臨敗訴的風險。
4.展示了律師在處理復雜合伙糾紛案件時,應精準把握案件關鍵,制定有效的抗辯策略,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在司法實踐中,合伙合同糾紛、企業破產糾紛等案件較為常見。這類案件往往涉及復雜的法律關系和利益沖突,需要律師具備扎實的法律知識和豐富的實踐經驗。丁婷律師通過精準的法律分析和有效的訴訟策略,成功解決了多起此類案件,為當事人挽回了經濟損失,維護了法律的公平正義。她的辦案經驗為類似案件的處理提供了寶貴的參考,有助于推動司法實踐的發展和完善。同時,也提醒企業和個人在經營和生活中,要增強法律意識,遵守法律法規,避免陷入法律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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