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路見家暴出手制止反獲罪!山東男子見義勇為陷刑責爭議,二審發回重審引熱議
路見不平出手相助,是根植于普通人心中的樸素正義,也是社會正能量的生動體現。山東聊城男子劉旭(化名)怎么也沒想到,自己深夜挺身而出,制止一名父親當街暴力毆打未成年女兒的正義之舉,竟讓自己卷入一場長達近兩年的刑事風波。
他兩次將施暴父親放倒制止沖突,致使對方輕傷二級,一審被認定構成故意傷害罪、免予刑事處罰,還需承擔千元民事賠償。這起顛覆大眾認知的判決,一度引發全網關于“見義勇為邊界”“正當防衛認定”的激烈討論。近日,該案迎來關鍵轉折,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撤銷一審判決、發回重審,讓這起爭議滿滿的見義勇為案再度走進公眾視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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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街頭目睹家暴,路人挺身制止暴力沖突
事件回溯至2024年5月26日深夜23時許,夜色深沉,山東聊城街頭行人稀少,經營臺球廳的劉旭與朋友聚餐結束后,途經城區一處路口,意外撞見令人揪心的一幕。監控畫面完整記錄下事發全過程:一名中年男子朱某,在路邊持續暴力毆打一名坐在地面上的未成年女孩,動作粗暴、力度極大。
視頻顯示,朱某全然不顧女孩的弱勢處境與哀求姿態,多次抬腳踹向女孩的頭部、腹部等關鍵部位,還將書包狠狠砸向女孩身上。女孩被反復踢打后無力起身,只能蜷縮在地面上躲避暴力,全程毫無反抗之力,一旁站著的女子(女孩母親紀某)雖在現場,卻未能有效制止丈夫的施暴行為。
目睹全程的劉旭心生不忍,當即和朋友上前勸阻。面對兩名陌生路人的制止,朱某非但沒有收斂暴力、停止毆打孩子,反而情緒愈發激動,出言呵斥兩人多管閑事,聲稱“這是家事,外人無權干涉”,同時手指劉旭二人,步步逼近,態度蠻橫,現場沖突一觸即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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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阻止朱某繼續對未成年女孩實施家暴,防范悲劇升級,在雙方發生肢體接觸后,劉旭果斷出手,第一次將朱某放倒在地。朱某起身之后依舊拒不收斂、持續爭執,劉旭為徹底控制局面、杜絕二次施暴,再次將其放倒,后續爭執過程中,劉旭還出手扇打了朱某面部。直至警方趕到現場,將涉事三方全部帶離,這場街頭家暴沖突才徹底終止。
事發之初,劉旭始終以為自己只是做了一件見義勇為的好事,是在保護被家暴的未成年孩子。直到警方介入調查,他才知曉被毆打女孩是朱某的女兒,現場女子是其妻子,這場令人憤慨的暴力,只是一場被包裝成“家庭教育”的家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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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波驟起:時隔十月被刑拘,見義勇為者一審獲罪賠償
本以為事件就此落幕,可讓劉旭萬萬沒想到的是,這場善意的制止行為,為自己埋下了巨大的法律隱患。事發近十個月后,2025年3月18日,劉旭突然被聊城市公安局東昌府分局以涉嫌故意傷害罪刑事拘留,4月1日被依法逮捕,直至同年10月24日才辦理取保候審,長達半年多的羈押經歷,讓他身心俱疲、備受煎熬。
經法醫司法鑒定,朱某在此次肢體沖突中右側第9、10、11肋骨骨折,損傷程度被評定為輕傷二級,這也是司法機關認定劉旭涉嫌故意傷害罪的核心依據。而案件調查中,警方也查清了事件本源,針對朱某當街毆打未成年女兒的家暴行為,依法向其出具了家庭暴力告誡書,明確認定其家暴行為違法。
2025年11月17日,聊城市東昌府區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刑事附帶民事判決,這份判決結果讓全網嘩然。法院審理認為,朱某深夜當街毆打女兒,行為存在明顯過錯,劉旭、趙某二人最初上前制止家暴的行為,屬于弘揚社會正氣,值得肯定和倡導。
但法院同時認定,在后續沖突中,朱某的毆打行為已經停止,雙方僅存在言語爭執,不存在現實、緊迫的不法侵害風險,不滿足正當防衛的法定構成條件。劉旭后續連續絆摔、徒手毆打朱某的行為,主觀上存在傷害故意,客觀上造成朱某輕傷二級的損害后果,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
綜合考量案發起因、朱某自身重大過錯、劉旭主觀惡性較小、情節輕微等因素,一審法院最終判決:劉旭犯故意傷害罪,免予刑事處罰;同時判令劉旭賠償朱某醫療費共計1564元。
這份判決讓劉旭難以接受、倍感委屈。“我全程的初衷都是制止家暴,保護那個被打的孩子,我根本沒有故意傷害別人的想法。”面對判決結果,劉旭堅決不服,他認為自己的行為屬于正當防衛,是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正義之舉,不構成犯罪,更不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隨即依法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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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轉折:二審認定事實不清,裁定發回重審
一審判決一出,迅速引發全網熱議。網友紛紛表達不解:施暴父親家暴未成年子女,已被警方認定違法并出具告誡書,路人挺身而出制止暴行,最終卻被定罪賠償,難免讓人產生“見義勇為有風險、出手相助需謹慎”的消極觀感,與全社會倡導的見義勇為、抵制家暴的主流價值觀相悖。
輿論熱議之下,該案二審備受關注。2026年5月初,山東省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經依法審理,作出終審裁定:原審判決認定事實不清,依法撤銷一審刑事附帶民事判決,將該案發回聊城市東昌府區人民法院重新審判
這一裁定,意味著一審關于劉旭構成故意傷害罪的認定被全部推翻,案件將回到原點重新審理,也讓這起爭議案件迎來正義轉機。5月27日,記者就案件細節、二審裁定理由等問題聯系一審法院工作人員,對方表示案件仍在司法程序中,暫無更多信息可以披露。
法理爭議:正當防衛邊界如何界定?正義不該被苛責
該案的核心爭議焦點,集中在見義勇為與故意傷害的邊界、正當防衛的適用條件兩大法律問題上。根據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聯合出臺的《關于依法適用正當防衛制度的指導意見》明確規定,正當防衛的不法侵害,不僅包括針對本人的侵害,也包括針對他人的不法侵害,對于正在發生的家暴、欺凌等違法行為,任何公民都有權出手制止。
法律界專業人士分析,一審判決的核心爭議漏洞在于“不法侵害是否終止”。從現場監控完整鏈條來看,朱某長期持續暴力毆打未成年女兒,行為惡劣、侵害持續,即便短暫停頓,但其情緒激動、態度蠻橫,隨時可能再次施暴,對于身處弱勢的未成年人而言,危險始終處于持續、緊迫的狀態。路人制止家暴的行為具有連續性,不能簡單割裂判斷,不能僅憑瞬間的行為停頓,就認定不法侵害完全終止、無防衛必要性。
同時,公眾樸素的正義觀認為,家暴尤其是針對未成年人的暴力,本身就是違法行為,未成年人自我保護能力薄弱,路人的挺身而出,是對弱勢群體的保護、是對違法行為的震懾,是社會正能量的重要體現。若制止家暴的善意之舉,因輕微超出尺度就被定罪追責,極易打擊公眾見義勇為的積極性,讓民眾面對不法侵害不敢出手、不愿出手,最終助長暴力惡行,損害社會公序良俗。
此外,該案中施暴者朱某本身存在重大過錯,其家暴行為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告誡,是引發整場沖突的根本誘因。一審判決忽視家暴行為的持續性危害性,過度苛求見義勇為者的行為尺度,違背了“法不能向不法讓步”的司法理念,這也是二審法院認定“事實不清、發回重審”的核心原因。
社會反思:守護見義勇為,不讓善意蒙冤
近年來,全國各地多次出現類似爭議案件,公眾始終期待司法能夠精準拿捏“法理與情理”的平衡,既堅守法律底線,也守護人間正義。司法的意義,不僅是懲治犯罪、定分止爭,更要引領社會風氣、弘揚正向價值。
家庭不是法外之地,家庭教育更不是暴力的借口,任何形式的家暴行為,都是觸碰法律紅線的違法行為,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理應受到法律全方位的保護。路人挺身而出制止家暴,是值得全社會鼓勵和倡導的正義行為,司法裁判應當為見義勇為撐腰,而不是讓善意者寒心。
目前,該案發回重審后的審理工作尚未啟動。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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