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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近平總書記多次深刻闡釋治水與治國的關系,明確指出古代中國是農耕社會,治水即治國,治水之道是重要的治國之道。位于四川省岷江出山口處的都江堰水利工程,是戰國時期由秦國蜀郡太守李冰主持修建的無壩引水大型生態水利工程,至今已持續使用2280余年,習近平總書記盛贊都江堰蘊含“因地制宜、順勢而為、天人合一、治水利民”的治國理政智慧。四川法院深刻領悟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論述,從都江堰工程的巧妙設計中汲取智慧,循治水之道,行司法之為,破解司法難題、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人民法院報》刊發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陳志君的署名文章,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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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治水之道,行司法之為
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 陳志君
習近平總書記多次深刻闡釋治水與治國的關系,認為“興水利,除水害,古今中外,都是治國大事”,并明確指出古代中國是農耕社會,治水即治國,治水之道是重要的治國之道。都江堰作為世界上歷史最悠久、至今仍發揮關鍵作用的水利工程,以“無壩引水、乘勢利導”的卓越設計,潤澤成都平原兩千余載,不僅成就天府之國的富庶安定,也為秦代一統華夏筑牢根基。2025年12月5日,中法兩國元首在此臨水晤談,習近平總書記盛贊都江堰蘊含“因地制宜、順勢而為、天人合一、治水利民”的治國理政智慧。四川法院深刻領悟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論述,結合深入踐行習近平法治思想,以開展樹立和踐行正確政績觀學習教育為契機,循治水之道,行司法之為,著力將千年治水智慧轉化為破解司法難題、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的系統工作方法,為新時代審判工作注入強大思想動能。
因地制宜,治理資源的精準適配之道
因地制宜,是都江堰千年永續的根本。工程摒棄“水來土掩”的堵截思維,順應岷江出山口“西北高、東南低”的自然地勢,通過魚嘴、飛沙堰與寶瓶口的精妙設計,實現水流柔性疏導與可持續利用。矛盾糾紛化解亦須勘察“司法地形”,根據不同社會土壤、糾紛類型與群眾需求,做到繁簡分流、輕重分離、快慢分道。
善用“魚嘴”分流,構建類型化的解紛渠道。習近平總書記親自決策、親自部署綜治中心建設。2024年11月,中央政法委聯合11部門印發關于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規范化建設的意見,推行以縣為重點的“一站式”全量受理模式,引導矛盾糾紛依次進入調解、仲裁、行政裁決、行政復議、訴訟、法律監督等渠道,形成分層過濾、多元共治、系統集成的解紛新格局。2025年以來,中央政法委接續召開現場推進會、舉辦專題培訓班,深化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通過示范引領、實操賦能,推動分層過濾、源頭化解的治理機制常態長效。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正是對“魚嘴”分流智慧的現代制度轉譯。
借鑒“飛沙堰”排沙,筑牢清淤防堵的司法之堤。飛沙堰依托彎道環流原理,實現“正面引水、側面排沙”。映射于司法,亦須建立有效的識別、防范與懲處機制,及時排除虛假訴訟、惡意訴訟、司法不廉等“淤沙”。同時,針對立案拖延、超審限等頑疾,一體推進立案登記制與先行調解,完善督促程序以高效化解無實質爭議案件,構建“先行調解、簡案快審、繁案精審”二次分流體系。
效法“寶瓶口”引水,激活司法產品的治理效能。寶瓶口作為都江堰調控水量、精細灌溉的咽喉,其功能恰似人民法院在治理體系中的定位——不僅是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更是規則輸出者和治理協同者。司法裁判的價值應超越個案,轉化為示范訴訟、入庫案例、司法建議等優質司法產品。針對信用卡糾紛、超齡勞動者權益保障等社會熱點,最高人民法院發出高質量司法建議,為相關領域治理“把脈開方”。四川法院積極跟進,穿透式審理全國首例以詐騙罪定罪的跨領域“套路運”案件,并據此制發司法建議,有效聯動15個部門開展專項整治,實現審理一案、治理一域。
順勢而為,治理勢能的協同集成之道
順勢而為,核心是把握識勢、借勢、馭勢的治理辯證法。“楓橋經驗”歷經六十余載淬煉,以其發動和依靠群眾、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調解優先、預防在前等基層創舉,發展成為全國政法戰線的一面旗幟,并寫入黨的二十大報告。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貴在與時俱進、守正創新。面對區域協調發展、超大城市治理、數字社會轉型等新形勢新任務,司法工作要順勢而為、因勢而動、聚勢而強。
識勢以明向,融入全面依法治國大局。當代中國最磅礴的“勢”,是黨中央將全面依法治國納入“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所匯聚的堅定意志和強大合力。司法工作應自覺嵌入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大局,在“國之大者”中找準定位。四川法院的實踐表明,唯有將司法工作置于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國家戰略腹地、國家區域發展“第四極”等重大部署中統籌推進,才能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的道路自信轉化為治蜀興川的制度效能。
借勢以聚力,深化共建共治共享。矛盾糾紛產生具有多源性,法院應秉持“協同不替代、引導不包辦”理念,通過完善府院聯動、指導人民調解、助推商事調解、促進行政調解、搭建協同平臺等,推動治理資源向前端和基層整合。四川省丹棱縣人民法院探索的“五調融合”工作法,就是通過黨建統領、資源整合與流程再造,實現95%以上涉農糾紛就地化解,并成功入選全國“楓橋式工作法”單位。
馭勢以賦能,把握數字變革契機。都江堰引入數字系統,實現從“治水”到“智水”的范式躍遷。司法工作亦需深化數字賦能。四川法院創新推出“案件碼”,以“一碼通辦”貫穿立、審、執全流程,1600余萬件案件上鏈運行,每日實時自動賦碼4000余條,以數字化助力審判管理現代化。更重要的是,通過深化跨部門數據共享與業務協同,推動解紛力量的“云端融合”。
天人合一,治理境界的和諧共生之道
都江堰不筑高壩、不改地形,使人工渠系與天然河道和諧共生。這種道法自然的智慧延伸至社會治理,就是要構建一種既尊重本土文化與群眾心理、又統籌生態關切與人文關懷的矛盾糾紛化解體系。
堅定文化自信,賡續“無訟”傳統。中華文明素來以“和”為貴,以“無訟”為尚。新時代的“無訟”絕非回避矛盾,而是在黨的堅強領導下,深耕自治、法治、德治相融的治理體系,將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消弭于萌芽。都江堰市人民法院石羊人民法庭依托“詩歌之鄉”底蘊,推出具有人文特色的訴訟勸導書,將法理情深植于鄉土語境,去年聯動鎮司法所成功調解糾紛546件。峨邊彝族自治縣人民法院黑竹溝人民法庭則活用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彝族“三字經”《瑪牧特依》,將“一戶若團結,屋內亮堂堂”“夫妻若團結,耕牧能一致”等彝族箴言與法治精神結合,編印雙語《火塘故事》以案釋法,通過“法官﹢德古”在火塘邊溫情調解,是“無訟”文化、民族團結與“三治”融合的鮮活實踐。
踐行綠色發展,筑牢上游生態屏障。“天人合一”的古訓,在當代正通過生態環境法典的編纂實施,實現創造性轉化和制度化運行。四川法院以此為綱,深耕環境司法前沿。近十年,通過“川陜哲羅鮭案”明確預防性環境公益訴訟中“重大風險”認定標準,借助“五小葉槭案”推動司法保護從“事后懲治”向“事前預防”延伸,并累計建成生態司法修復基地193個,判令生態修復費用與損害賠償金達4.6億元,堅決扛起筑牢長江黃河上游生態屏障的司法責任。
運用系統思維,做實“兩個更加注重”。“天人合一”不僅指人與自然的和諧,更強調內部要素的協調、有序與共生。都江堰的價值不止于渠首工程,更在于覆蓋1165萬畝土地、惠及四川8市41縣(市、區)3000余萬人的完整水系。其澤被天府的關鍵在于“四口”聯動,即灌口(都江堰)引水、洛口(什邡)控水、淮口(金堂)泄洪、江口(彭山)歸流,協同實現“水旱從人、不知饑饉”的治理目標。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更加注重法治與改革、發展、穩定相協同,更加注重保障和促進社會公平正義”,正是系統思維在依法治國領域的深刻體現。四川法院對標“兩個更加注重”,提出“更加善于通過公正司法維護公平正義”,并以“強政治、提能力、重實干”為支撐,統籌謀劃、一體推進,為四川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強司法保障。
治水利民,治理宗旨的矢志恪守之道
都江堰千古不衰,根本在于治水利民的初心。“深淘灘、低作堰、歲修”等水利智慧,為司法工作帶來深刻啟示。人民法院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正是新時代治水利民理念的傳承與升華。
以“深淘灘”之功,疏解群眾急難愁盼。“深淘灘”貴在年年深挖河道、清淤疏浚。司法工作亦需久久為功,暢通服務堵點。一方面,加強涉民生司法保障,著力破解高額彩禮、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等問題,強化對“一老一小一弱”群體的保護。另一方面,完善干部素能提升機制,圍繞政治、群眾工作、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專業、科技運用等五種能力,鍛造過硬隊伍。
以“低作堰”之謙,完善公正評價機制。“低作堰”蘊含放低堰體、以利泄洪的謙抑智慧,恰是司法機關應有的清醒姿態。古堰修來是為蒼生飽暖,司法運行亦當以民心為終極標尺。各級法院應對標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張軍關于“努力實現法官公正裁判和群眾公正感受之間無‘溫差’、無‘色差’”的要求,深化司法公開,優化評價機制,從群眾最期盼的地方做起、最不滿意的地方改起。既敢于直面痛點,改進司法統計方法,將信訪等環節暴露出的“老大難”問題準確畫像、靶向施治;又善于凝聚共識,堅持案例宣傳與法官形象宣傳并重,在每一次庭審、每一份文書中積累社會信任,真正從“法官覺得公正”轉向“群眾感受公正”。
以“歲修”之志,樹立長期主義司法政績觀。每年枯水期,都江堰都要進行清淤、加固和維護。這項持續千年的“歲修”制度,蘊含著久久為功的治理哲學,也是厲行法治的生動寫照。在中國式現代化的新征程上,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更加突顯。人民法院要樹立“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長期主義司法政績觀,既勇于擔當,直面急難險重任務,又甘于奉獻,深耕潛績、夯實根基,創造經得起實踐、人民、歷史檢驗的政績。
岷江奔涌自九天而來,挾雷霆之勢、帶風雨之威。都江堰以無壩之智、納百川之流,終使碧波順軌。一堰安瀾,澤被蒼生;良法善治,亦復如是。四川法院將始終堅持黨的領導,主動融入社會治理大格局,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持續探索、提煉、豐富“都江堰工作法”,讓千年治水智慧在新時代持續煥發生機。
來源:人民法院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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