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第二十屆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學術年會暨大灣區新污染物治理技術研討會在粵召開。中國工程院院士、國家新污染物治理專家委員會副主任余剛在會上表示,應將新污染物治理深度融入藍天、碧水、凈土三大保衛戰,依托現有治污基礎設施推進新污染物與常規污染物協同治理,實現"事半功倍"的協同增效。
余剛指出,2026年新污染物治理迎來里程碑—— 《?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法?典?》將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等新污染物納入化學物質污染風險管控專章,奠定法治基石;新污染物協同治理列入"十五五"規劃109項國家重大工程,相關重點研發專項有望年內啟動首批項目。
他提出新污染物協同治理"三步走"戰略目標:2030年前建成首批標桿示范工程,2030—2035年完善裝備與管理體系并推廣示范,2035—2050年健全綠色基礎設施體系,推動化學品全生命周期風險管控。
在具體路徑上,水環境方面將新污染物治理納入清潔生產審核和污水廠提標改造;大氣方面在VOCs治理中同步管控阻燃劑類、硅氧烷類等新污染物;土壤方面在工業場地修復中統籌重金屬與新污染物協同管控,避免"按下葫蘆浮起瓢"。
余剛建議重點在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成渝四大區域分類開展協同治理示范,形成可復制推廣模式,最終走出一條具有中國特色的新污染物治理之路。
(來源:中國環境 / 綜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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