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
南通市區(qū)一處停車場里
一輛停放的小轎車突然冒出濃煙
物業(yè)人員趕緊上前查看
發(fā)現車窗縫隙正不斷往外冒煙
車里腳墊位置已經燒出了火星
幸好車窗沒關嚴
物業(yè)人員果斷拉開車門
用滅火器一頓猛噴,火很快被撲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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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端端的車,怎么會自己燒起來?
車主趕到后表示
他是一名外賣騎手
前一晚在車里點了蚊香驅蚊
第二天一早急著送外賣
忘了熄滅就離開了
蚊香持續(xù)陰燃,引燃了腳墊等可燃物
差點讓小車變“火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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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崇川區(qū)學田專職消防救援隊中隊長 劉維:車內點蚊香極其危險,空間狹小密閉,蚊香雖無明火,但陰燃溫度高達幾百攝氏度,極易引燃腳墊、座椅、紙巾等可燃物。加上車門關閉,熱量無法散出,火勢會迅速蔓延。
其實
不光是蚊香
夏季陽光暴曬下,車內溫度非常高
很多常見物品放在車里
都是“隱形危險源”
如打火機、充電寶、香水、碳酸飲料等
1
車輛爆燃,罪魁禍首——打火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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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輛貨車在馬路上突然自燃,經查,車輛副駕駛座位上有一個打火機,由于車內溫度過高,導致打火機爆炸,隨后引發(fā)了車輛自燃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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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車輛被燒,罪魁禍首——兩瓶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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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在下車前,隨手將兩瓶礦泉水放在儀表盤的防滑墊上,光線經過折射聚焦后,溫度急劇升高,加上防滑墊的燃點極低和發(fā)票助燃,引發(fā)車內起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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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車輛失火,罪魁禍首——充電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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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輛車停放在路邊時,突然冒出滾滾濃煙,經消防人員救助后,沒有造成更大的損失。事后詢問車主了解到,車輛起火的原因之一是車輛中控臺上方放置的充電寶受到暴曬發(fā)生爆炸,引發(fā)車輛起火。
夏季這些物品
不要放在車內
1.打火機、防曬噴霧、碳酸飲料等帶壓力物品,受熱易膨脹;
2.花露水、酒精等,揮發(fā)會產生易燃氣體;
3.老花鏡、瓶裝水等有凸透鏡效果的物品,聚光發(fā)熱易引燃車內可燃物;
4.充電寶、手機等電子產品,高溫下電池易發(fā)生鼓包,有爆炸危險。
愛車不是儲藏室
請廣大車主、家長務必重視防范
來源:城市日歷、貴州交警
記者:曹晨、於姝含
編輯:沈海芳
責編:李可芹
審核:朱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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