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法治日報)
轉自:法治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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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孩子的最高境界,不是替其拆除所有讓他不舒服的“欄桿”,而是教會他們如何在“欄桿”之間行走。
□ 鄭金雄
復旦大學副教授沈奕斐最近經歷了一件事。一個小學生家長在直播連麥中向她咨詢,說孩子在學校遭遇了“校園欺凌”。沈教授耐心追問40分鐘,請對方舉出最嚴重的例子。家長說了兩件事:一是自家孩子給同學分零食,但同學有好吃的沒分給他;二是兩個孩子拌了嘴,互相推搡了幾下。因為這兩件事,這位母親已經反復投訴、舉報學校和老師,甚至還報了警。
沈教授當場判斷:這不是欺凌。她給媽媽的建議是:你要跳出受害者的角色。
家長不服,轉頭開始舉報沈奕斐。先舉報侵犯隱私——但直播已做變聲處理,沒有泄露任何信息;再向復旦大學多個部門投訴,舉報沈教授直播影響教學、工作失職。沈奕斐被要求連日撰寫情況說明、配合調查,正常工作完全無法開展。她無奈地說:“我終于理解為什么那些被家長舉報的老師會主動認錯了,不是做錯了什么,是扛不住了。”
好在復旦大學沒有息事寧人,按程序調查后還了沈教授清白。但這件事真正讓人不安的,不只是一位知名學者被騷擾了兩個月的經歷,而是那上千條評論區留言,來自基層一線教師的委屈與沉默。有人被無理家長舉報到失眠,有人為了不惹麻煩只能對孩子睜一只眼閉一只眼,有人明明用心教書卻被步步緊逼,寒透了心。
這件事像一個切口,讓我們看到了當下教育生態里一個被反復討論卻始終無解的老問題:舉報被濫用了。舉報濫用、教師寒蟬效應、家校信任崩塌、制度不完善……這些角度每一個都切中要害,被反復討論,極具價值。但我想把目光投向兩個同樣重要卻被長期忽略的問題:當“零成本投訴”的鏈條不斷延伸,誰在真正承受最隱秘也最深刻的后果?以及,這種“舉報文化”如何悄然完成它的代際傳承?
“感覺委屈”不等于“遭受侵害”
在討論孩子的代價之前,有必要先厘清一個認知層面的基礎問題。為什么那個家長會如此確信“沒分到零食”就是欺凌?很可能因為她把自己的感受當成了事實認定的全部依據。
法律上判斷一個行為是否構成侵害,從來不是靠“我感覺”。刑法要求主體、客體、主觀、客觀四個要件齊備,缺一不可。民事侵權也要求行為、損害、因果關系、過錯四個要素。哪怕是教育領域認定校園欺凌,通常也要求一方在年齡或身體上具有優勢、主觀上具有蓄意或惡意、行為上存在反復欺壓、結果上造成持續身心傷害。
“沒分到零食”和“互相推搡了幾下”——這些連欺凌的門檻都摸不到。它們是兒童社交世界里的日常摩擦,是孩子學習與他人相處過程中繞不開的磕磕絆絆。
但極端“受害者邏輯”的問題恰恰在于,它跳過了一切構成要件的判斷,直接以“我委屈”作為事實定性的充分依據。在這個邏輯里,感受就是證據,情緒就是事實。更麻煩的是,當家長把這種邏輯貫徹到舉報、投訴、報警系列行動中,她實際上是在用行政和司法程序為自己的主觀感受背書。
這就引出了一個很少被討論的現象,很多家長并不清楚,舉報也是有“門檻”的。舉報教師體罰,至少需要描述時間、地點、行為方式、傷害后果等基本事實;舉報校園欺凌,至少需要說明行為的反復性、力量的不對等性、傷害的具體表現。沒有這些基本要素,舉報本質上只是一種情緒宣泄。但在許多情況下,舉報受理機制很少在入口處作這樣的甄別。結果是,只要是舉報,就要啟動調查;只要啟動調查,就要消耗被舉報人大量精力。至于舉報內容是否站得住腳,那是調查之后的事。
這相當于給了每一個家長一把無成本啟動調查的鑰匙。而真正的問題在于,這把鑰匙在不知不覺中,被遞到了孩子手里。
如果下一代成為“投訴依賴者”
這是目前所有討論中最大的盲區。我們都在說“最終受害的是孩子”,但很少有人具體分析孩子到底是怎么受害的。除了老師不敢管導致的學習質量下降,還有更深層的人格與社會化傷害。
許多孩子正在失去解決社交沖突的基本能力。沈奕斐事件中,那個家長替孩子作出了一個危險的示范:遇到摩擦,不必嘗試溝通,直接舉報。而正常的成長路徑應該是:孩子感到了委屈,自己嘗試去溝通,或者與大人討論、商量處理思路……但“舉報型”家長跳過了這些步驟,讓孩子習得一種邏輯——“任何讓我不舒服的事,都是別人的惡意,都可以找權威來替我懲罰對方”。這不是保護,這是剝奪孩子容忍挫折的機會、區分善惡的判斷力、獨立解決沖突的能力。
與此同時,孩子正在被塑造成“職業受害者”。在這種家庭里,孩子很快就明白,只要說“老師不好”“同學欺負我”,媽媽就會為孩子沖鋒陷陣,給孩子更多關注。于是孩子可能有意識放大甚至編造委屈。心理學稱之為“次級獲益”,即受害角色本身帶來了好處。
更進一步看,孩子的道德判斷永遠停留在他律階段。瑞士心理學家皮亞杰提出兒童的道德判斷是一個從他律到自律的發展過程。但“舉報文化”將孩子鎖定在他律階段,他不需思考“對不對”,只需思考“能不能告”。是非標準不再是是否傷害他,而是能否找到權威懲罰對方。這樣的孩子長大后,往往缺乏獨立判斷,總期待外部權威替自己做主。
過度保護孩子的家長,恰恰在培養最脆弱的孩子。正常的社交摩擦,比如被拒絕、被冷落、被推搡……這些本是孩子學習情緒調節、換位思考的天然課堂。但家長用舉報摧毀這些課堂,孩子便永遠失去練習機會。結果是孩子變得異常敏感,任何不如意都引發強烈被侵害感;他們缺乏解決問題的能力,只能依賴成年人;他們的人際關系充滿對抗,因為他們從未學會合作與妥協。最“護犢子”的家長,培養了最無法適應社會的孩子。
最隱蔽的循環在于“舉報文化”的代際傳承。當一個孩子從小目睹父母動輒舉報,從“沒分到零食”到“教授說了不中聽的話”,其會內化一種處世哲學——舉報是解決一切摩擦的標準程序。社會學習理論早已揭示,兒童通過觀察和模仿父母構建自己的行為庫。當孩子長大后成為家長,會用同樣的方式對待自己孩子的老師。這種代際傳遞比任何制度缺陷都更難根除。我們正在面對的可能不是一場孤立的家校沖突,而是一個正在自我復制、自我強化的文化循環。“舉報文化”就這樣悄然完成代際傳承,讓家校關系在一代又一代的互相防備中持續惡化。
不要替孩子拆除所有“欄桿”
制度層面的改進當然不能回避,但制度只能治標。真正治本的,是家長認知層面的更新。每一個家長都需要明白:孩子的不愉快不等于他人的惡意。兒童社交世界里有大量的摩擦、誤會,把一切都解讀為“欺凌”,會讓孩子失去學習的機會。舉報也不是處理一切不滿意的萬能鑰匙,它是監督嚴重違規行為的最后防線,而非發泄情緒的出口。濫用舉報,最終傷害的不是老師,而是自己的孩子,以及孩子的孩子。保護孩子的最高境界,不是替其拆除所有讓他不舒服的“欄桿”,而是教會他們如何在“欄桿”之間行走。
回到沈奕斐事件。那個舉報她的家長,也許真的覺得自己在保護孩子。但她沒有意識到,當家長動輒舉起舉報的“大棒”時,孩子失去的不僅是一個愿意管教的老師,還是容忍挫折的機會、分辨善惡的判斷力、獨立解決沖突的能力……是整個學習如何做人的成長過程。同時,他還接過了一根無形的接力棒,把遇事就舉報的思維模式帶進下一代的教育場景。
這,才是“舉報文化”真正讓人痛心的地方。教育的起點和終點都是孩子,如果我們的保護最終讓孩子變得更脆弱、更依賴、更缺乏同理心,那這種保護就走向了自身的反面。沈奕斐“硬剛”無理舉報,值得尊重。但比“硬剛”更難的,是讓每一個家長都能想一想:當我按下舉報鍵的時候,對孩子而言意味著什么?
這個問題的答案,可能比任何制度修補都更重要。
(作者系廈門大學法學院、新聞傳播學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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