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市場資訊
(來源:長春相遇)
長春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
入汛通告
為有效防御洪澇災害,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吉林省防汛條例》等法律法規,現就2026年度汛期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關注汛期時間,落實防汛責任。我市法定汛期為6月1日至9月30日,主汛期為7月15日至8月15日。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將根據天氣變化和汛情發展,依法適時調整防汛工作安排。請各企事業單位嚴格落實防汛安全主體責任,健全應急組織,備足防汛物資。請廣大居民密切關注汛情提示,加強對家中老人、兒童及特殊群體的安全監護。
二、配合預警傳遞,保持通訊暢通。各級、各有關部門將通過廣播、電視、短信、新媒體等渠道發布預警信息。請各企事業單位建立預警接收和“叫應”機制,確保預警信息第一時間傳達至一線班組和全體員工。請廣大居民密切關注天氣變化和官方發布的預警信息,居住在河道周邊、低洼易澇區、危舊房屋的居民,請務必保持通訊暢通,確保第一時間接收到預警及轉移通知。
三、排查整治隱患,嚴禁危險活動。請各企事業單位立即開展防汛隱患排查,加強對在建工地、深基坑、地下空間、老舊管網、低洼易澇區域和防汛設施的隱患排查整治;戶外施工項目遇極端天氣時要果斷停止作業,及時撤出人員。請廣大居民不要在河道、水庫、塘壩等行洪區域內游泳、垂釣、露營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四、服從轉移指令,確保生命安全。當政府發出人員轉移指令時,是對生命安全的保護性措施。請各企事業單位無條件配合做好人員疏散轉移工作,特別是學校、幼兒園、養老院等人員密集場所要優先保障弱勢群體安全。請廣大居民務必顧全大局,聽從基層組織或現場工作人員的指引,及時、有序轉移至安全地帶;未接到通知前,不要擅自返回危險區域。
五、注意日常防范,掌握避險技能。請各企事業單位定期檢查維護排水防澇設施和應急供電系統,商場、地下車庫等地下空間要備好擋水設施,必要時果斷采取禁入措施。請廣大居民學習掌握防汛減災避險知識,暴雨期間盡量減少外出,遠離電線桿、廣告牌和不明積水路段;駕車遇積水過深路段,切勿強行通過;雷雨天氣請勿在大樹下避雨;居住在低洼處的居民,請提前準備好擋水板、沙袋等防汛物資。
六、遵守防汛紀律,維護公共秩序。汛期,請各類企事業單位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值守制度。請廣大居民不信謠、不傳謠,不破壞防汛設施。對拒不執行防汛指令、阻礙防汛搶險、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將依法依規嚴肅追究法律責任。
感謝您的理解、支持與配合!讓我們攜手同心,共同筑牢防汛安全屏障,守護美好家園。
長春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
2026年5月31日
進入汛期
天氣復雜多變
降水過程頻繁
極端天氣事件將明顯增多
滑坡、泥石流、洪澇等災害風險加大
如何做好汛期災害防范應對?
這份防汛必備常識卡請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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