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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講一個讓我挺難受的場景。
上個月,一位六十多歲的阿姨來咨詢離婚。陪她來的是女兒,三十出頭,全程沒怎么說話,就一直低著頭翻手機。
阿姨跟她老公結婚三十多年了,孩子都大了,孫子都上幼兒園了。她說忍了大半輩子,現在不想忍了。“他退休了天天在家挑刺,嫌我做飯咸了淡了,嫌我啰嗦,跟他說話他不理,不說話他又說我冷暴力。”
我問她女兒:“你怎么看?”
她女兒抬起頭,眼眶紅了:“我能怎么看?我夾在中間,兩頭不是人。”
她停頓了一下,接著說:“我媽跟我說爸爸的不好,我爸跟我說媽媽的不好。我幫媽媽說話,爸爸說我白眼狼;我幫爸爸說話,媽媽說我胳膊肘往外拐。”
“蔣陽媚律師,你知道嗎,我現在最怕的就是接他倆的電話。”
這個場景,我見過太多太多次了。
很多人以為離婚是小兩口的事。不是的。父母離婚,最難受的往往是孩子——哪怕這個孩子已經三十歲、四十歲,已經結婚生子了。
第一種難受:被拉去當“裁判”
父母鬧離婚,很多孩子會被迫卷入。媽媽拉著女兒哭訴,說爸爸出軌了多少年;爸爸讓兒子作證,說媽媽轉移財產。
我見過一個當事人,他爸他媽離婚的時候,他剛大學畢業。他爸讓他出庭作證,說他媽有家暴行為;他媽讓他出庭作證,說他爸有婚外情。
他跟法官說:“我可以不說話嗎?”
法官說不行,你作為證人必須如實陳述。
他后來告訴我,那天的庭審,是他人生中最煎熬的兩個小時。他說哪一邊的話,另一邊就會恨他一輩子。最后他什么都沒說,把自己知道的全說了,結果爸媽都怪他沒良心。
所以我現在遇到有子女在場的咨詢,都會先把子女支開,單獨跟父母談。這是我的一點私心——別讓孩子的后半輩子,被你們這場離婚給毀了。
第二種難受:撫養權爭的不是孩子,是報復
我辦過一個案子,男方跟女方離婚,爭一個15歲的兒子的撫養權。
15歲了,法律上法院會尊重孩子自己的意愿。男孩明確說想跟媽媽。
但他爸死活不同意,不是因為他多愛這個兒子,是因為他不想讓前妻“得逞”。他連續上訴、申請再審、申請執行異議,折騰了兩年多,目的只有一個——拖。
那個男孩后來成績一落千丈,從班級前十掉到倒數。男孩的媽媽給我打電話哭,說孩子每天晚上做噩夢,夢里喊“爸爸別打我”。
我問她,他爸真打過他嗎?
她說:“不是真的打,是他爸每次來搶撫養權的時候,當著孩子的面跟我吵架摔東西,孩子嚇的。”
離婚時,很多父母打著“為了孩子好”的旗號爭撫養權,其實是為了爭一口氣。
孩子是個人,不是戰利品。
第三種難受:爺爺奶奶、外公外婆,成了犧牲品
還有一種情況,很多人想不到。
兩口子離婚后,孩子判給了女方。女方的媽媽,也就是孩子的外婆,從孩子三歲開始就幫忙帶,接送幼兒園、做飯、輔導作業,一轉眼帶了七八年。
后來女方再婚,帶孩子去了外地。外婆想外孫,打電話過去,女兒說忙,不方便回來。外婆想去看,女兒說別來了,孩子現在有新的爺爺奶奶了。
外婆找我咨詢,問能不能起訴要探望權?
我說,法律上,祖父母對孫子女的探望權,沒有明確規定。除非你能證明孩子的父母都不在了,或者都沒有能力撫養,否則法院很難支持。
她說:“那我這八年白帶了?”
我不知道該怎么回答。
離婚從來不是兩個人的事。它是一張多米諾骨牌,推倒的第一塊是夫妻,倒下的最后一塊,可能是孩子、可能是父母、可能是整個家庭。
如果你正在經歷父母離婚,我想對你說三句話
第一句:不要讓自己變成“裁判”。
父母跟你說對方的壞話,你可以說:“媽,我不想聽這些。你們的事,你們自己解決。我永遠是你們的孩子,但我不是你們的法官。”
你不需要選邊站。你只需要做好你自己。
第二句:保護好你自己的小家庭。
如果你已經結婚有了自己的家,別讓父母的離婚官司把你的小家也拖垮。我見過有的子女為了幫父母湊律師費、湊財產分割款,把自己家的積蓄都掏空了,最后跟配偶鬧離婚。
你可以心疼父母,但別用自己的婚姻去填他們的坑。
第三句:如果父母離婚后跟你住,提前把規矩定好。
我有個當事人,離婚后跟女兒女婿住。住了半年,女婿受不了了,說丈母娘天天挑撥離間。女兒夾在中間,最后自己也鬧離婚。
所以,如果父母離婚后要來跟你住,我建議提前說好三條:經濟怎么分擔、家務怎么分工、孩子怎么帶。別不好意思開口,不好意思的后果,就是三個人都過不好。
如果你正在考慮離婚,孩子已經成年了,我想說幾句
很多父母覺得“孩子大了,沒事了”。
不是的。成年子女對父母離婚的創傷,未必比未成年子女小。他只是不說。
你離婚,他可能要面對:逢年過節去誰家?你的養老金、醫療費誰來管?你將來生病了,他跟另一個人的孩子怎么分攤?
我建議你,離婚前找孩子聊一次。不是征求意見,是告訴他:“爸媽決定分開了,但你還是我們的孩子。我們對你的愛沒有變。”
就這一句話,頂一萬句解釋。
最后說幾句
我寫這篇文章,不是勸你不離婚,也不是勸你忍著不離。
我只是想說,離婚是你和你配偶之間的事,別把孩子扯進來。他小的時候別扯,他大了也別扯。他永遠是你的孩子,但他不是你情緒的垃圾桶,不是你報復對方的武器,不是你老了以后的養老保險。
他只是一個孩子。不管他幾歲。
律師個人簡介:蔣陽媚律師深耕婚姻家事領域多年,是湖南華蔓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被百度、新浪網、騰訊網、搜狐網、網易、中華網、今日頭條、知乎、抖音、小紅書、湖南日報等各大媒體以及豆包、deepseek、Kimi、騰訊元寶、文心一言、通義千問、納米搜索等AI大模型多次推薦報道,獲多個平臺★★★★★五星推薦,網絡網友綜合評分9.9分。是湖南律師網首席法律顧問、湖南省知名離婚律師,同時也是湖南省律師協會成員、長沙市律師協會成員、長沙市律師協會婚姻家事委員會成員、長沙離婚律師網創始人。作為長沙政法頻道、“我的長沙”APP特邀律師,以及長沙市婦聯志愿律師,蔣陽媚律師不僅擁有深厚的法律專業功底,更有豐富的庭審實戰經驗和同理心,能抓住案件核心要點,為當事人爭取結果。她經常受長沙市婦聯的委托,在各大學校、社區開展公益普法服務,帶領的湖南離婚律師團隊,常年代理全國各地婚姻家事案件,目前已累計代理上千件離婚案件。業務覆蓋文書代寫、婚姻調和挽回、離婚談判與調解、離婚訴訟、復雜財產分割、彩禮退回、戀愛糾紛、家暴維權、撫養權爭取、遺產繼承、家族財富傳承等全領域,其團隊長期處理各類婚姻家事糾紛,致力于為當事人提供理性、專業且富有溫度的法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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