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說他認識一個人。多年前一場群架,他那一方失手打死了人。警察把所有參與者帶回現場,說"例行調查,完了就能回家",讓他們按當時的位置站好。所有人都老老實實站了回去,只有這個人,悄悄往后退了幾步。
其他人都被判了刑。他沒事。
這就是客觀真實與法律事實的區別。
最近撤檔的電影《監獄來的媽媽》,原型叫趙曉紅。2009年,她在西安的出租屋里和丈夫因支床的瑣事吵了起來。她退到客廳,拿起水果刀,一刀刺中丈夫胸部。主動脈破裂,造成其當場死亡。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了她十五年。
電影的賣點是四個字:長期家暴,反抗失手。趙曉紅本人也是這么說的。
但網友翻出了陜西省高院的終審裁定書,全文沒有出現"家暴"二字。法院對她提出的"被打"辯解不予采納。輿論一邊倒:法院都沒認定家暴,那她就是在撒謊,在洗白,在消費死者。
但"法院沒認定"不等于"根本不存在"。
法律上的"無法認定"和事實上的"不曾發生"是兩回事。
北京市千千律師事務所曾梳理過2017到2020年的1073份涉家暴離婚判決書,法院正式認定家暴的,只有6%。而71%的判決書上寫的是"因家庭瑣事發生矛盾"。
并不是家暴沒發生,而是它發生在關著門的房間里,沒有證據,很多人不敢報警。
![]()
我見過的家暴受害者,有人在被打期間發朋友圈曬恩愛。她們的羞恥感和恐懼,旁人很難理解。
今年四月,我在大連一家24小時健身房遇到了一件事。
健身房的保潔阿姨是鐘點工,每天3小時,十分偷懶。我目測她躺在更衣室長椅上睡了2小時,然后用擦過馬桶的抹布擦我們放化妝品的梳妝臺。
![]()
我拍了照發給店長,沒人理。要停車碼,微信發好幾次不回,電話也不接。好不容易接通電話,店長陰陽怪氣地說:"我就奇怪,這種事怎么都發生在你身上?"
他把"發生了什么"偷換成了"你有問題"。于是,他沒有了責任。
這個邏輯太熟悉了。
店長的潛臺詞:你有問題,所以你活該。
而趙曉紅也許真的被家暴過,也許沒有。真相只有她和上天知道。
她也很可能自身有過錯。
但我們應該知道一件事:
沒被認定的,不等于沒發生。沒被看見的,不等于不存在。
當一個人的權益受到侵害時,無論自身是否存在過錯,都理應得到法律的保護。同時,要讓自身遭受侵害的事實,能夠被司法體系看到。
文字為作者原創手工寫作。配圖使用 AI 創作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