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王薇)6月1日起,新版《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鐵路旅客運輸規程》(下稱“新版《國鐵集團客規》”)正式實施。北京青年報記者注意到,新版《國鐵集團客規》在2024版《國鐵集團客規》基礎上進行28處調整。其中,將客運電子發票、學生優惠票、遺失物品保管寄送等成熟適用、受到旅客廣泛青睞的客運新服務固化為規則,使之長效化、制度化;根據客運業務的發展變化和旅客需求的多元化,對購票人、乘車人、聯程車票等概念重新界定,對旅客誤乘誤降、行李運到期限計算方式等條款進行優化,使之更好地適應當前客運場景和運輸工作實際,更加精準地服務旅客出行;針對違規乘車并拒絕補票的行為,新增限制購票相關規定的條款1處,更好地維護旅客公平有序的乘車環境。
具體來看,新版《國鐵集團客規》首次對違規乘車并拒絕補票的旅客作出了限制購票規定,并納入鐵路旅客運輸合同約定事項。旅客如發生“無票乘車”“持用變造、偽造或涂改的乘車憑證乘車”“票、證、人不一致”“持用低票價席別車票乘坐高票價席別”“持優惠票、優待票,沒有規定的減價憑證或不符合減價條件”等違規乘車行為并拒不補票,鐵路站車工作人員將現場告知違規乘車行為及后續限制購票措施;當上述幾類拒不補票旅客再次購票時,鐵路運輸企業將通過鐵路12306自動提示或售票窗口人工提示,告知限制其購票。
根據《鐵路旅客運輸規程》(交通運輸部令2022年第37號)相關規定,旅客應支付應補票款及應補票款50%的加收票款。通過線上或線下方式完成支付后可自動解除購票限制,補票后在原行程結束之日起180日內可以開具鐵路電子發票。
考慮到同一城市有多個車站的情況,為進一步便利旅客出行,新版《國鐵集團客規》在2024版《國鐵集團客規》規定將誤乘、誤降旅客免費送回至車票到站或原票乘車站基礎上,明確當日無列車送回到站或原票乘車站時,經旅客同意可送至到站或原票乘車站的同城車站。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