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城市養寵人群增多,不文明養寵行為引發的矛盾糾紛屢見不鮮。近日,永吉縣人民法院成功調解一起飼養動物損害責任糾紛案,被告因遛狗未拴繩致他人受傷,最終賠付1萬元,有效化解了鄰里矛盾,維護了社會和諧穩定。
事發當晚,市民張某在公園散步時,被李某未佩戴牽引繩的金毛犬意外撲倒,導致身體摔傷。事故發生后,李某陪同張某就醫檢查,醫囑要求其居家休養、定期復診。后續張某傷情恢復不佳,左膝腫痛持續加重,雙方就賠償事宜多次協商無果,張某遂訴至永吉法院,要求李某承擔侵權賠償責任。
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梳理案件細節、厘清爭議焦點,多次與雙方溝通釋法。調解過程中,法官向李某明確飼養動物致人損害的相關法律規定,強調遛狗不拴繩屬于違規行為,需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同時耐心傾聽張某的訴求,引導雙方理性看待糾紛。在法理與情理的雙重疏導下,雙方達成一致并簽訂調解協議,李某一次性賠付張某賠償金1萬元。
法官提醒,飼養寵物既是個人愛好,更肩負社會責任。養寵人務必文明養寵,外出遛狗全程牽好牽引繩、做好防護措施,避免寵物傷人。若因寵物引發糾紛,雙方應理性溝通、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可通過法律途徑依法維權,切勿采取過激行為激化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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