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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丨程佳佳
編輯丨周近嶼
律師崔燦長期代理商業秘密相關的案件。令他印象最深的,是一名年輕人。
案發時,他只有二十六七歲。此前,他在A公司工作了一年,隨后跳槽到有競對關系的B公司,臥底了兩年四個月。因為學歷與技術都還不錯,又能說會道,兩年多時間里,他和B公司里許多工程師成為了好朋友。“再待幾年,他甚至有機會成為B公司的核心骨干或是中高層。”
如果不是離職得太突然,而回到A公司的節點又恰逢B公司將發布一項重大技術,沒有人懷疑過這個男孩,會是競對公司派來的間諜。
B公司很快倒查他的工作電腦和監控攝像頭。兩年多以來,核心信息、圖紙被源源不斷地傳遞給A公司。
因為涉案金額巨大,這名年輕人可能要在畢業工作的第三年入獄,在牢里度過往后的三到十年。崔燦為他惋惜。
委托方的反應,也令崔燦記憶深刻。直到刑事立案階段,B公司那名負責人仍然想不明白:“我們上個月還一起出差、喝酒,你說他為什么?為什么要做這樣的事情?”
這太像《無間道》了。
崔燦把大公司之間的商業“諜戰”比做一場不流血的戰爭。
它不發生在戰場,而是在辦公室、工廠車間、咖啡廳,抑或是一次普通的社交媒體分享里。一個外賣員、維修工,一個剛入職的年輕工程師,甚至一個被公司充分信任的多年員工,都可能成為信息外流的出口。
這場戰爭沒有槍聲,但有真實的傷亡。一個被盜走的配方、一張圖紙、一段源代碼,可能直接改寫一家公司的生存處境,甚至改寫行業格局。陷入商業秘密泄露的人,輕則賠償,重則入獄。它和軍事戰爭一樣,以置競爭對手于死地為最終目的。
但在天平的另一邊,保護商業秘密正存在被過度使用的趨勢,逐漸成為大公司監控員工、懲戒離職者,甚至狙擊對手融資與上市的武器。
以下是崔燦的自述。
這是一場不流血的戰爭
作為一個非常熟悉商業秘密的律師,有時候我也很難說清楚,到底什么是商業秘密。
如果按照法律定義,它很簡單:不為公眾所知悉,具有商業價值,并經權利人采取了相應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再具體一點,就是三個詞:秘密性、價值性和保密性。比如配方、圖紙、源代碼、AI 模型訓練數據等技術信息,以及價格策略、經營成本、客戶名單等經營信息。
聽起來不難理解吧?但真正落到案件里,什么算得上秘密?什么情況下的秘密有價值?
比如客戶名單算不算商業秘密?就這一個問題,法學界有無數論文,各地法院有無數典型案例,觀點都不一樣。
其實關于商業秘密的規定還挺細的,但是再細也沒辦法應對變化萬千的真實世界,這些細化的問題需要個案個看,其實非常復雜。
在現實生活中,獲取商業秘密的手段并不像電影里一樣具有很強的科技色彩,更多時候,商業泄密是從人開始的。
最常見的方式,是挖人。不是零星挖一個,而是批量挖、成部門挖,甚至把一整個業務團隊挖走。
從我接觸的案子來看,通過挖人來獲取商業秘密正變得越來越常見。因為在很多高速發展的行業里,光有錢是不夠的,還必須有技術。
比如 AI 大模型、具身智能、新能源這些行業,兩倍、三倍薪資挖人太常見了。你給一個人開出完全無法拒絕的價格,他很難不動心。對一家公司來說,如果并購對方要花兩個億,但挖走 20 個核心人才只需要 2000 萬,他當然會算這筆賬。
有一個典型的案子,是吉利訴威馬案。威馬(由吉利前高管創立)成立后,系統性挖走了吉利 40 多名高管和技術骨干,據說相當于把一整塊底盤研發團隊帶走了。最后,法院認定構成商業秘密侵權。這個案子也成為了目前國內商業秘密案件中賠償金額最高的案子,判了 6 億多元。
所以,你會發現,很多商業秘密案件的表面是技術糾紛,本質上其實是人才戰爭。
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上海知識產權法院曾經聯合發布過一個商業秘密案件審判情況。2015年到 2023年間,兩家法院受理的商業秘密民事案件中,因為員工流動引發的案件占比接近九成。而商業秘密刑事案件,則全部由人才流動引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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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竊聽風云2》
除了挖人,還有一種常見方式,是商業賄賂。
有些外部咨詢公司會以“專家訪談”、“行業調研”的名義,去找大廠在職員工買信息。我看過一篇報道,咨詢公司給到的費用,普通員工一小時可能一兩千,高級管理崗或者特殊身份的人,價格可以到上萬。
這種事情在互聯網行業幾乎形成了一條產業鏈。
還有一種更隱蔽的方式,是商業間諜。商業賄賂是買通你公司里原本就有的人,商業間諜是我把自己人派進去。
有些間諜比較初級,可能偽裝成外賣員、送水工等,去觀察工廠布局、生產環境。這種通常只能拿到比較表層的信息。
真正危險的是懂行的人。比如一個工程師,他懂技術,又帶著明確的目的來你公司工作。他一眼就知道哪些資料值錢,這種專業間諜能在不下載過多資料、不暴露的前提下完成竊密。
還有公司會采用更長期的方式,把一些底子干凈、身家清白的年輕人派到競對公司。哪個人成了都可以,這些人之間往往也不知道彼此,都是單線聯系。
當然,這幾年還有越來越多的數字化竊密和泄密。
大家一聽到數字化竊密,第一反應可能是黑客攻擊,那種電影里很高端的技術入侵。但從我接觸的案件來看,真正高頻發生的,是一些特別日常的動作。
比如云盤鏈接發錯群,離職前把自己做過的 PPT和業務文檔下載一份,用個人微信傳公司文件,或者在小紅書、朋友圈、脈脈上隨手發一張工區照片、匿名吐槽等等。
很多人都是無意的行為,或者根本不知道自己在泄密,只是在分享生活。但對于那些專業的有心人來說,你的一張照片背景就能鎖定你的樓層、房間,你發布的所有內容都是可以被拼起來的情報。
所以我處理了這么多案件之后,越來越強烈地感受到一點:人,才是整個安全鏈條里最容易被攻破的一環。
很多大公司里,技術安全設施其實沒有那么容易被攻破。殺傷力最大的,往往是最樸素的方式。一個被誤信的人,能夠接觸到公司的很多核心信息,想怎么偷就怎么偷。
很多商業秘密案件,往往都是因為內部有人偷偷“叛變”,禍起蕭墻。
泄密之后,沒有小事
商業秘密一旦泄露,代價是什么?
這類案件可以分成兩邊來看,一邊是泄密者要承擔的后果,另一邊是公司會遭受的損失。
對于泄密者,很多人覺得,泄密最多就是賠點錢,或者被公司開除。但實際上,商業秘密案件背后的責任是非常重的,通常包括三類:民事責任、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
第一個是民事責任,也就是賠錢。比如前面提到的吉利和威馬的案子,因為它構成了共同侵權,相關個人也要承擔連帶責任。你可以想象一下,如果一個普通人真的背上上億級別的賠償責任,可以說這輩子基本就完了。說實話,可能還不如判刑。
第二個是刑事責任。侵犯商業秘密罪其實已經存在很多年了。在一些核心行業里,商業秘密的價值很容易被認定得很高。研發成本、潛在收益、競爭損失,都可能被計算進去。你以為只是帶走了一點資料、發出去了一點信息,但放到公司損失的角度,金額可能一下子就上去了。在2020年刑法修正案之后,侵犯商業秘密罪的刑期也進一步提高,最高可以到十年。
第三個是行政責任。市場監管部門其實也可以對侵犯商業秘密的行為進行處罰,而且罰款金額可能還比較高。
所以,我真的提醒大家,千萬不要只看眼前那點錢,很多事情一旦越過紅線,后果是非常嚇人的。
從被泄密的公司角度來看,損失不只是一句簡單的影響業務,很可能直接整個公司干沒了。
在技術密集型行業,技術高低決定命運。比如芯片,所有公司只買最好的,贏者通吃;比如最常見的新能源行業,一個電池提升0.2%的效率已經是巨大的技術創新。而一旦技術優勢沒了,或者技術被偷,這公司可能就完了,行業格局都會改變。
再比如競爭激烈的互聯網行業。淘寶閃購和美團打得最激烈的時候,如果我能拿到另一家公司的補貼策略,第二天只要稍微比它多補一點,訂單量可能立刻就會變化。它帶來的經濟價值,是遠超普通人想象的。
還有一些經營信息,看起來沒那么技術,但同樣值錢。比如競品公司的內部架構,誰現在真正掌權,關鍵負責人是什么風格,團隊里誰可以被挖走。這些信息在激烈競爭中,都會變成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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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繼承之戰》
初創公司在這種環境下是很危險的。
很多初創公司創始人很厲害,或者手里有一個很新的技術。但他們最大的問題是技術很有價值,保護措施不嚴密。如果我是資方,收購不成,我可能花很低的成本,就能把技術違法地買過來。
這些事情,公司是要投很多成本和時間的。很多初創公司老板一開始不重視,往往是等吃了一次大虧之后,才愿意補課。
應對商業秘密泄露,大廠做得相對完善。比如技術層面,最常見的,很多文件里都有暗碼、隱藏水印、權限記錄。你不要以為拿手機拍一下、截個圖、換個設備傳一下,就沒人知道。很多時候,公司都能倒查出來。
他們還會把商業秘密保護做成制度化設計,嵌入人力資源培訓和員工風控管理中,比如廉潔從業培訓、每季度的風控通報。誰因為商業秘密被送進去了,誰因為收受利益被開除了,誰因為傳文件被追責了,這些案例一講,大家很可能被“嚇”著了。這其實就是一種高級、合法,能夠面向公司大多數人且有效的“恐嚇”。
當然,現在很多大廠以信息安全、商業秘密保護為由,對員工行為的“監控”越來越細,甚至有時候會越界。
天平的另一邊,權力濫用
我現在越來越明顯地感覺到一個問題,以商業秘密為由的監控和懲罰,正在被過度使用。
我遇到過很多被競業限制的勞動者,說實話,這里面99%的人能掌握多重要的商業秘密?很多人可能就是一個P5、P6的普通員工,但公司動不動就以商業秘密為由起訴兩倍甚至五倍年薪的違約金。
我有時會問企業法務,你們為什么要這么做?法務拍著胸脯說,我們是為了保護公司的商業秘密。
但我心里想的是,去你們的,哪有那么崇高?
很多時候,這只是一個表面上正義凜然的理由。起訴正在變成一種搞人的手段和武器。我遇到過太多公司,用各種奇奇怪怪的理由包裝自己,實際上只是內部山頭之間在排除異己。
這種變化,也正在加深公司和員工之間的信任危機。
拿互聯網公司來說。十年前,大家提到這個行業,常用的詞是開放、創新、包容、鼓勵個體活躍。但現在你再問一個年輕人,他怎么形容大廠?
很多人的第一反應可能是:公司大、制度嚴格、規范特別多,自己像一顆螺絲釘,沒有價值感。還有就是卷,不開心。
這種變化當然有很多原因。但我覺得,企業與員工之間的不信任是其中很重要的一部分。
當公司越來越不信任員工,它對員工的管理一定會越來越嚴格。而這種嚴格,會慢慢消耗掉員工的主動性。
我現在經常做大廠相關的競業限制案子,會發現員工入職要簽的東西比過去多太多了。勞動合同十幾二十頁,后面還有保密協議、競業限制協議、各種承諾書,還有規章制度學習會。
一個剛畢業的年輕人,剛進公司還沒開始工作,先看到一堆條款:競業限制協議寫著五倍年薪違約金,保密協議十幾頁,里面反復強調什么是保密信息,什么行為會被開掉,什么行為會被追責。他看完以后心里會是什么感覺?
他剛進公司那團火,就算沒被澆滅,也會小很多。
在后面的工作里,員工肯定會越來越把安全放在第一位。他會想,我可以犧牲效率,我可以不追求最優解,我可以少溝通、少表達、少分享,但我一定不能出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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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人生切割術》
站在個人角度,這沒有錯。但如果放到整個公司層面,公司的效率、創新、協作都會受到影響。
離職的時候,這種不信任會更明顯。
有些公司看每一個離職員工都像在看潛在風險。它會覺得,公司培養你這么多年,你是不是要帶著我的商業秘密走?你是不是要去競爭對手那里?你是不是要挖我的客戶、用我的技術?
然后,要么啟動競業限制,要么追商業秘密,倒查員工離職前下載了什么文件、發了什么郵件、登錄了什么系統。
但公司有時候也應該捫心自問一下:你到底有什么東西真的值得保護?你說公司培養了員工很多年,可員工也為公司工作了很多年。公司不能只看到自己投入了什么,卻看不到員工已經交付了什么。如果雙方始終是這種互相防備的狀態,信任是不可能建立起來的。
這幾年我能明顯感受到勞資矛盾在擴大,那些總是被上司搞,或者處于被裁的邊緣的人,會對公司產生極大的不滿。
我之前有一個案子,是一個剛進入互聯網行業不久的年輕人,他的上司要把他優化掉。他特別憤怒。正好那段時間,有個咨詢公司聯系他,想花錢買咨詢,他就答應了。
這個年輕人后來跟我說,自己當時已經被憤怒沖昏了頭。他只收了咨詢公司兩個小時的錢,但給人家講了十幾個小時,免費贈送的那種。對方說要不多給點,他還說不用,事前談的兩小時,就收兩小時的錢。我不在意錢,就是要告訴你信息。
后來當然被公司知道了。雖然沒有構成刑事犯罪,但整個事情鬧得很難看,他自己也非常后悔,但已經來不及了。
現在還有一個趨勢,是商業秘密和競業限制的起訴權利,會被惡意用作商業戰爭的手段。比如上市狙擊,融資狙擊,這類事情在新能源行業尤其多。
我舉一個例子。
有一個技術很厲害的博士,原來是新能源行業某家公司的副總,后來離職創業。他的公司發展很快,融資也拉得很快。最后有一家非常重要的大機構準備進來,這筆錢如果進來,公司估值和行業影響力會明顯上一個臺階。
就在這個節點,前司突然發起了競業限制和商業秘密相關的訴訟,說這個核心人員違反競業限制,要求他停止侵權,并要求賠償。
這個博士在離職前其實已經非常謹慎了。他擔心以后出現糾紛,所以和前司簽過協議。他放棄了一些期權、獎金,換取了前司一個承諾:以后不追究他的競業限制和商業秘密責任。公司當時也出了承諾函。
但即便如此,公司明知道有這個承諾函,知道案子大概率打不贏,還是在關鍵融資節點發起了訴訟。
最后案子贏了,但融資跑了,窗口期錯過了,在商業上,我們還是輸了。
所以你看,商業秘密保護不是一個簡單的是非題。公司當然要保護核心商業秘密,因為這關系到一家公司的生死存亡。但如果“保護商業秘密”被無限擴大,變成監控員工、懲戒離職者、打擊創業者,甚至內部斗爭的工具,它同樣會影響一家公司的發展與成長。
公司要防住對手,但不能把所有員工都當成對手。
封面來源:AI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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