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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精工科技發布公告,披露了一起涉案金額高達1600萬元的發明專利侵權糾紛:公司作為被告一因為“氧化爐”的發明專利糾紛,被索賠1600萬元,目前已被法院立案。
作為國內高端裝備制造領域的上市公司,精工科技此次卷入大額專利訴訟,不僅引發市場關注,更折射出當前制造業技術專利競爭的激烈態勢。
▌糾紛始末
發明名稱為“氧化爐”的第201580032913.4號中國發明專利(以下簡稱“涉案專利”),由原專利權人艾森曼歐洲公司申請,并于2019年8月23日由國家知識產權局公告獲得專利權。因公司合并,涉案專利的專利權人于2022年1月變更為元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元峻公司”)。涉案專利共有13項權利要求,原告元峻公司在本次起訴中主張被告侵犯了涉案專利的權利要求1-13。
元峻公司主張,其在被告二吉林某公司現場勘驗的產線氧化爐產品,完全落入涉案專利權利要求 1-13 的保護范圍,構成專利侵權。基于此,元峻公司向法院提出三大訴求:判令二被告立即停止對原告涉案專利的侵權行為,包括但不限于停止制造、銷售、使用涉案專利保護的氧化爐產品;判令二被告連帶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合理支出共計1,600萬元;判令二被告承擔本案的全部訴訟費用。
▌精工回應:自主研發
面對指控,精工科技明確表示不認可原告的訴訟主張,強調涉案產線使用的氧化爐為公司自主研發,擁有完整自主知識產權,已取得相關實用新型專利16項、發明專利7項,不存在侵權行為。同時,精工科技稱將高度重視此案,積極應訴,全力維護公司合法權益。
▌企業如何規避專利侵權風險?
精工科技此次被索賠1600萬元,再次給所有企業敲響了警鐘。在商業戰場上,專利既是進攻的矛,也是防守的盾。對于企業而言,如何從被動應訴轉向主動防御,建議完善的專利風險防控體系,已成為必修課。
首先,在研發立項及產品上市前,企業應開展全面的FTO檢索與分析,不僅要排查當前有效的專利,還應關注處于審查階段的未決專利申請。對于出口企業,FTO分析必須覆蓋目標國的專利布局,防止因地域性權利沖突導致產品禁售。
一旦FTO分析發現高風險專利,應立即啟動規避設計,通過調整技術方案繞開權利要求保護范圍,形成差異化技術方案,規避侵權。
同時,可考慮在高價值專利周圍申請外圍專利,形成“專利圍墻”,限制競爭對手的技術延伸空間,構建 “攻防兼備” 的專利體系。
若被訴侵權,可逐一比對被訴技術方案與涉案專利權利要求,收集證據證明“自主研發”或“現有技術”,進行多種形式的不侵權抗辯,必要時發起“無效宣告”,讓訴訟失去權利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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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 高沃綜合深圳商報等
編輯 | 北京高沃知識產權(ID: gaowoi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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