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婦女報全媒體評論員韓亞聰
事實一再證明,網絡暴力不得人心、于法不容。近日,因戴“金耳環”網暴抗洪女村支書一事引發廣泛關注,公安部網安局6月2日披露,兩名網暴涉事人員已被依法行政處罰,并表示將持續開展“凈網”專項行動,聚焦網絡暴力、網絡水軍、網絡謠言等突出網絡亂象,依法嚴厲打擊相關違法犯罪活動。
網絡暴力之所以被稱為“暴力”,正是因為其具有破壞力和傷害性,那些充斥網絡的侮辱謾罵、造謠誹謗、侵犯隱私等不良信息,會對受害者造成?精神傷害、心理壓力,干擾其正常生活,嚴重時可導致“社會性死亡”、心理疾病甚至危及生命?,同時也會?污染網絡生態、侵蝕社會信任、擾亂社會秩序?。?
在洪災面前,村干部連續多日堅守一線、沖鋒在前,令許多網友動容,卻有極個別網民因其接受采訪時的配飾,而對其進行無端指責、肆意貶低嘲諷,這是典型的惡意中傷,突破了公序良俗與法律底線。事件發酵后,網友和媒體頻頻發聲,用理性與善意回擊惡意抹黑,捂熱的不僅是這位村支書的心,也向基層干部傳遞了信任與尊重。
但打擊“網暴”不能止于輿論譴責。自媒體拓寬了大眾表達的空間,但這種“自由”絕非隨心所欲,而是一種“節制”的自由。這既需要每個人恪守自由的底線,更需要社會給“自由”以現實的制度約束、及時的懲戒糾偏。
如何有效治理“網暴”?網絡暴力信息治理規定其實已經給出了路徑——源頭防范、防控結合、標本兼治、協同共治。相關平臺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結合大數據分析與人工審核,優化事前識別防范、事中干預處置、事后關懷的全鏈條治理體系,讓“網暴”無處遁形。監管部門在常態化開展巡查執法之外,進一步細化網暴行為的定罪處罰標準,零容忍、敢亮劍,讓每一起案件處置都能釋放出強大的法律震懾力與深刻的社會教育意義。
有人說,我們敲下的每句話,都可能是飛向自己的回旋鏢。在自媒體時代,這樣的警示尤為真切。讓情緒跑在事實之前,以偏見取代理性判斷,極易演變為傷人的網暴,最終傷害的是整個網絡生態,以及身處其中的每一個人。打擊網絡暴力,沒有人可以置身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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