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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來越多的演員都跑去開演唱會了。
趙露思、白鹿、虞書欣一個接一個地開演唱會,連岳云鵬也開起了巡演。
這些人一不是歌手出身,二沒有音樂作品,怎么都要來蹭歌手這碗飯?
難道歌手賺得比演員還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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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員扎堆開演唱會
前段時間,趙露思在曼谷開了自己的個人演唱會。
演唱會三個半小時,唱了18首歌,有英文有OST,中途還有川劇變臉。
最高票價1940,比很多韓團偶像都高,但1.2萬張票還是在38秒內售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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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書欣也在國內開了自己的演唱會。
虞書欣上過選秀,姑且能算半個愛豆,但這幾年重心一直是拍戲,可以說沒什么音樂作品。
三個小時的演唱會也都是由OST、翻唱、個人VCR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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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鹿和王鶴棣那邊也是一樣。
這兩個人的唱功屬實不敢恭維,尤其是王鶴棣,在跨年晚會上唱《告白氣球》還全程跑調,但仍然不妨礙他們辦演唱會。
王鶴棣泰國演唱會山頂票價680,2380的內場VIP票面,還有一部分是站區。
相當于花兩千看一場非專業歌手的livehouse后排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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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岳云鵬、謝娜也開了自己演唱會,票也都售罄了。
怎么一個個的都要扎堆開演唱會?演唱會那么賺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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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歌比演戲更賺錢?
演唱會的收入確實不比拍戲少。
從單場酬勞看,一場演唱會≈半部劇的片酬。
根據演出行業的常規分成模式,一場萬人演唱會的票房收入,藝人方大約能分到 42%-47%,大概是1000-2000萬左右。
對比拍戲,頂流演員單部劇大概是1500萬-20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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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看上去和演唱會差不多,但是拍戲是一次性片酬,拍完一部戲,收入就基本確定了,缺乏長尾效應。
演唱會卻是可以一場接著一場辦的,這幾年尤其火熱,演出場次比去年多了30%。
但影視寒冬下,頭部演員片酬較3年前已經下降了40%,發行量也比以前少了很多。
2025年一年,國產劇發行量比前一年少了近50部,而今年一季度,橫店劇組開機量甚至同比暴跌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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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演唱會的收入確定性也比拍戲更高。
拍戲周期長,回款速度也很慢。
一部戲通常是制作公司拍完賣給平臺,再等平臺回款,如果播出效果不好,回款甚至可能遙遙無期。
而藝人通常是在項目整體回款后才能拿到片酬,所以很多演員殺青半年后仍被欠薪,甚至需要打官司才能要回片酬。
但演唱會不一樣,籌備幾個月就能完成,回款速度也非常快。
因為是面向觀眾售票,錢早就到賬了,現金流很直接。
藝人方的結算也是主辦方在演出后直接進行的,很多頭部藝人甚至在演出前就已經結算了大部分,旱澇保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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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演唱會的成本也很驚人。
舞美、導演團隊、場地安保、人員差旅都是巨大的開銷,如果是非專業歌手,還需要單獨購買歌曲版權。
但演唱會能帶來更多“不賺在明處”的價值。
在開機量暴跌的情況下,演員很容易被市場遺忘。但一場演唱會能在短時間內凝聚核心粉絲,向平臺和品牌方證明自己的號召力。
這種影響力,直接決定了下一個劇本的片酬和商務代言的報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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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演唱會能升級商業版圖,撬動更多資源。
演唱會的核心利潤來源其實是品牌方合作與商業植入。像趙露思曼谷場的紫色應援海,就是和某美妝品牌的全域營銷合作。
所以,一場成功的演唱會不僅能讓更多的品牌方看到藝人的商業價值,藝人本身還能通過唱跳舞臺,豐富個人IP,從而吸引更多不同類型的商務代言和綜藝邀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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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在演唱會模式下,藝人和經紀公司會成為項目主控方,通過策劃、招商、售票,完成一次獨立的商業閉環。
這不僅是賺錢,更是在積累操盤大型項目的能力和行業話語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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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手、演員誰更賺錢
那么,歌手一定賺的比演員多嗎?
實際上,對于頭部來說,頂級歌手的收入遠超頂級演員,但中腰部以下,就是演員比歌手活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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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員的收入模式相對傳統,財富天花板由咖位決定。
他們收入的最大來源就是片酬,但限薪令后,行業片酬普遍下降,且演員還需要承擔項目積壓、無法播出的風險。新人演員的片酬可能低至2000-3000元/集。
其次的就是代言與綜藝。
一線明星單季綜藝片酬在800萬-1500萬之間,國際品牌代言費可達2000萬-5000萬/年。
總體來看,演員想要賺錢就得賣時間,拍完交易就結束了,無法產生復利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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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歌手能通過版權持續變現。
一首爆款歌曲就像一臺印鈔機,可以在各種場合持續產生收益,即使不工作也有錢進賬。
阿黛爾每天光版權費就有50萬入賬,如果授權了影視劇主題曲,還能再賺幾百萬。
況且寫歌的邊際成本是很低的。
周杰倫寫一首歌,賣給1個人聽和賣給1億個人聽,成本幾乎不變,但收益天差地別。
巡演就更不用說了,歌手開巡演,票房好壞主要看歌手自己。演員的電影賣不賣座,受劇本、導演、檔期等太多因素影響。
而那些頂級歌手的巡演,往往自己就是主辦方,收入更是令人咋舌。
泰勒·斯威夫特的單輪巡演(149場)總票房就有20.77億美元,她一年光巡演收入比好萊塢收入前20名演員的年收入總和都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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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中腰部以下就反過來了。
音樂市場是極端贏家通吃的。
頭部1%的歌曲占據了90%以上的播放量,大批歌手歌紅人不紅,單靠播放量分成可能連房租都付不起。
而影視市場則相對分散。
即便開機量下降,每年也至少都會有幾百部劇集、短劇開機,它們需要大量演員填充各種角色,金字塔的基座非常龐大。
即使不是明星,只要專業過關,總能在某個項目中找到位置。短劇的爆發更是創造了大量腰部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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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歌手是可選擇的。
主辦方只愿意為“確定能賣票”的少數歌手買單,而大部分人聽歌只聽排行榜和熱門歌單,不會專門花錢去看一個不認識的歌手的演出。
也就是說,只要影視行業還在運轉,就需要大量的演員,而中腰部歌手賺的是名聲溢價的錢——沒有名聲,就沒有收入。
這也能解釋為什么很多歌手紅了之后要去演戲,他們是在用音樂賺來的“名聲”,去撬動影視行業更穩定、更確定的中腰部收入。
而演員紅了之后去開演唱會,則是在用影視積累的“流量”,去試圖復制歌手的高杠桿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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