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安市人民政府發布《南安市霞美鎮霞美村下莆某號自建房“2025·11·24”火災事故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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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4日,南安市霞美鎮霞美村下莆某號自建房發生火災,現場有1名人員被困,后經送醫救治無效死亡。火災受災戶數1戶,過火面積約80平方米,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約4.49萬元。其中,火災直接財產損失約1.49萬元,人員傷亡后所支出的費用3萬元。
事故直接原因
經調查組調查認定,起火時間為2025年11月24日06時12分左右;起火部位位于南安市霞美鎮霞美村下莆某號一層客廳內從南墻至距南墻2.3m交從西墻至距西墻2.7m的區域;起火點位于南安市霞美鎮霞美村下莆某號一層客廳內從南墻至距南墻交從西墻至距西墻0.9m區域;起火原因可以排除雷擊、人為放火、外來火源、敬神祭祖、遺留火種引發火災的可能性,起火原因無法排除電氣線路故障引發火災的可能性。
事故間接原因
(1)起火區域電氣設備較多,起火點附近提取的電氣線路雖未檢出明確電氣故障痕跡,但經當事人陳述該區域有使用劣質排插,存在電氣設備線路故障引燃可燃物的可能性,火災初期緩慢發展的特征與此類低強度火源引燃規律相符。
(2)群眾消防安全意識薄弱,缺失消防培訓,對于火災風險認知不足,未及時排查隱患或采取應急措施,在火災發生時未第一時間報警且被困人員母親缺乏逃生及自救能力,在火災發生后對被困人員錯誤的疏散引導是導致其死亡的主要問題之一。
(3)該建筑存在辦公場所、倉庫與住宿場所未單獨進行有效防火分隔的現象。生活、倉庫、辦公區域未進行實體分隔,火勢和有毒煙氣易迅速蔓延,增加逃生難度。
(4)疏散通道設置不規范,該起火建筑存在單樓梯設計,樓梯未設置封閉樓梯間,且缺少逃生窗口,火災發生時無法及時進行疏散。
(5)現場消防設施缺失嚴重,未按要求設置滅火器、應急照明燈等消防設施、器材。
(6)日常用電管理不規范,該場所電氣線路存在私拉亂接、設置雜亂等情況,且現場對講機的電池存放未單獨分類存放,易引發短路并造成火災;
(7)現場一至四層逃生通道及安全出口存在易燃物隨意大量堆積,燃燒后產生高溫及濃煙加劇火災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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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房常見消防隱患有哪些?
日常如何做好安全檢查?
遭遇火災有哪些逃生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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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南安市人民政府、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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