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門吃碗面,誰還沒遇過幾次找零的破事兒?
但蘇州這位老板娘,因為顧客付錢時掏了9毛硬幣,直接把滾燙的面湯連帶面條,整碗潑在顧客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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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操作,看得人心頭一緊。
事情經過不復雜。
6月3日,安先生在蘇州木瀆鎮一家陜西面館點了一碗12元的臊子干拌面。付款時,他先掃碼6.1元,打算用剩下的紙幣加硬幣補齊5.9元。
就9毛錢的硬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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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娘當場炸毛:店里不收一毛硬幣,你再掃碼補1塊。
安先生不樂意了——硬幣是法定貨幣,憑什么不收?既然店家拒收現金,這買賣沒法做,退錢走人。
結果老板娘翻臉:面都下鍋了,錢不退。
得,一碗面引發的血案,就這么開始了。
第一層荒誕:拒收硬幣的商家,底氣從哪來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辦法》,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收取硬幣。你去超市買東西掏硬幣,超市敢說不收嗎?
銀行敢拒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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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偏一個開面館的小老板娘,手一揮就把國法扔一邊,理由竟然是"嫌清點麻煩"。
這已經不是做生意的問題了,這是認知問題。
拒收硬幣這件事,說大點叫藐視國家金融秩序,說小點叫欺負老實人。偏偏這種底氣,還不是她一個人獨有——她老公全程幫腔,她自己理直氣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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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先生說銀行都收硬幣,開門做生意的憑什么搞特殊?
老板娘回懟:價目表上沒寫幾毛錢。
這邏輯,簡直了。
第二層荒誕:退款被拒,商家說了算?
安先生提出退款,理由很簡單:交易方式沒談攏,交易還沒完成,憑什么不退錢?
老板娘的理由是:面已經下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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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來了——
交易成立的前提是什么?是雙方對交易方式達成一致。你店家單方面宣布不收硬幣,本質上是變更了合同條款在先。顧客有權拒絕這個變更,進而解除交易。
憑什么成品的損耗要消費者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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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好比你去4S店買車,銷售說必須全款,你不同意,銷售說車已經調來了你得買——有這種道理嗎?
第三層荒誕:潑面之后,還敢報警叫囂?
整個視頻里最讓人無語的,是老板娘潑完面之后的反應。
沒有歉意,沒有慌張,站在門口繼續數落顧客。
老板更是囂張:你去報警啊,門店全盤奉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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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絕的是,他反咬一口:是你進店鬧事影響我們營業,你還得賠我們損失。
這心理素質,屬實讓人嘆為觀止。
最讓人唏噓的,是民警的回應。
安先生報警后,現場民警研判表示:現有情形暫時達不到侮辱立案標準。
這話沒毛病。法律講證據,講情節輕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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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換句話說——
你被當眾潑了一臉面湯,對方態度囂張到極點,你能做的最有力的維權,就是報警,然后得到一句"構不成侮辱"。
這才是整個事件最讓人憋屈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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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事件本身。
9毛硬幣,12元面條,一碗被潑出去的面,一位報警維權的顧客,一個達不到立案標準的結局。
店家拒收硬幣是實打實的違法。
潑面侵犯人身權益也是板上釘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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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結果呢?
店家兩口子大概率繼續開店,安先生帶著一身油污和滿肚委屈離開。
和氣生財?別鬧了,這家店已經沒有和氣可言了。
說到底,這件事給大家提了個醒:
第一,硬幣是法定貨幣,商家無權拒收,碰到這種情況,錄音錄像留證據,直接向央行投訴;
第二,遇到蠻橫的商家,別硬剛,保護好自身安全,用法律途徑維權;
第三,做生意圖的是長久,像這種因為9毛錢就把顧客往外推的老板,遲早要為自己的囂張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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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那位老板娘——
你潑出去的那碗面,潑掉的不只是安先生的面子,還有自家門店的里子。
生意做成這樣,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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