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海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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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8日是第十八個“世界海洋日”和第十九個“全國海洋宣傳日”。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進一步提升公眾海洋生態環境保護意識,近日,平潭法院組織志愿者圍繞“守護蔚藍 向海圖強”主題,開展系列海洋日宣傳活動,以司法之力護航實驗區生態文明與國際旅游島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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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殖放流,以魚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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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上午,在東美村漁港碼頭,平潭法院聯合多部門開展增殖放流活動。一尾尾鮮活靈動的魚苗順著放流槽躍入海中,激起層層漣漪,為蔚藍海域注入新的生機。此次活動不僅是法院對保護海洋生態系統的積極響應,更是將司法修復理念落到實處的生動實踐——通過“以補代罰”“替代性修復”等司法創新模式,將破壞海洋生態資源案件中的生態修復要求落到實處,積極彌補生態損害,促進近海漁業資源種群恢復與海洋生物多樣性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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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巡護,以巡筑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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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流活動結束后,各部門聯合登乘執法船艇,沿東美村附近海域開展生態巡護。海風獵獵,碧波萬頃,巡護人員仔細查看禁漁期相關制度執行情況。聯合巡護既是一次多部門協同執法的生動實踐,更是對海洋生態保護“聯防聯控”機制的有力檢驗,彰顯了各部門同頻共振、齊抓共管,共同守護平潭碧海銀灘的堅定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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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漁普法,以法潤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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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季休漁正當時,在東美村漁港碼頭,法院干警就地開設“法治課堂”,向過往漁民和群眾發放精心編印的普法宣傳折頁。干警們圍繞禁漁期制度、海洋資源保護、非法捕撈的法律后果以及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等熱點問題,結合典型案例進行現場講解。“非法捕撈水產品,情節嚴重的,除要受到刑事處罰外,還需承擔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面對漁民們的咨詢,干警們以案釋法、耐心解答,將依法護海的法治種子播撒進群眾心田,凝聚起守護蔚藍家園的社會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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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增殖放流的修復擔當,到聯合巡護的協同守護,再到潤物無聲的普法宣傳,平潭法院以實際行動詮釋了守護海洋生態的職責使命。平潭法院將繼續深入貫徹“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充分發揮生態環境司法保護職能,不斷創新工作方法、豐富宣傳形式,以更高質量的司法服務,為守護優良生態環境這一“真寶貝”筑牢海洋生態保護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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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陳曉燕
編輯:王夢露
校對:蔡秋梅
審核:郭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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