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省衛健委、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醫保局等6部門聯合印發《江蘇省醫養結合促進行動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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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方案》明確,到2026年底,每個縣(市、區)至少建成1家醫養結合機構(指同時具備醫療衛生資質、進行養老機構備案的醫療衛生機構或養老機構,下同),實現醫養結合服務縣域全覆蓋。
《實施方案》包括7個方面,提出22條舉措,推動醫養結合服務優質均衡、便捷可及。其中,《實施方案》明確:鼓勵二級以上公立醫院醫師晉升高級職稱前到醫養結合機構工作,工作經歷視同到基層醫療機構服務。聘任于醫養結合機構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符合社區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條件的,可申報社區衛生高級職稱。
(一)完善醫養結合服務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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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醫療機構開展醫養結合服務
在結合本地實際和科學穩慎評估的基礎上,及時優化調整二級公立醫院的發展方向和功能定位,積極發展醫養結合服務。引導推動醫療資源較豐富地區的部分二級及以下醫療衛生機構轉型為康復醫院、護理院。支持縣級公立醫院和有條件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建設醫養結合服務設施。鼓勵依托縣域醫共體牽頭醫院或老年醫院,成立縣級醫養結合或老年健康服務指導中心,開展技術指導、質量控制、人才培養等工作。到2027年底,符合條件且具備意愿的醫養結合機構原則上均納入緊密型醫聯體統一管理,實現醫聯體內轉診、醫療、康復、護理、安寧療護、用藥、養老等服務銜接。
2
提升養老機構醫養結合服務能力
根據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需要,依法依規賦予相應處方權。以失能老年人照護為重點,提高養老機構醫養結合服務能力,增加護理型床位供給,新建養老機構護理型床位占比原則上不低于80%,到2027年底,全省護理型床位占養老機構床位比例達到72%。
3
推動醫療與養老服務有效銜接
支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與養老服務設施統籌規劃、毗鄰建設,推動鄉鎮敬老院、衛生院資源共享、服務銜接。醫療衛生機構與養老機構簽約提供巡診、上門服務,一般應由老年醫學科或全科醫務人員牽頭承擔。養老機構可作為醫療衛生機構老年患者出院后的康復場所。
4
發展社區和居家醫養結合服務
穩步提升城市街道綜合性養老服務中心醫養結合服務能力,按規定設置醫務室、護理站等醫療機構。鼓勵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鄉鎮敬老院設置家庭醫生工作室,支持村醫參與醫養結合服務。
(二)擴大醫養結合服務供給
5
提升基層長期護理服務供給
支持有條件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設置長期護理專區,為失能失智、長期臥床、生命終末期患者等需要長期護理服務的人員,提供慢病治療、長期護理、康復、安寧療護等服務,鼓勵向確有需求的人員延伸開展上門服務。
6
加強失能老年人健康服務
開展失能老年人健康服務行動,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結合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等工作,每年為轄區內提出申請的65歲以上居家失能老年人開展健康評估、體格檢查、康復護理技能和膳食營養改善指導等服務,提供健康咨詢和就診轉診建議。
7
開展失智老年人特色服務
支持養老機構按標準設置失智老年人照護專區,提供專業化照護服務,到2027年,力爭100張床位以上且具備相應能力的養老機構失智老年人照護專區(單元)設置率達到50%以上。
8
深化中醫藥醫養結合服務
利用中醫藥技術方法,為老年人提供中醫體質辨識以及常見病、多發病、慢性病診斷治療、康復護理、健康管理等中醫藥服務。
(三)加強人才隊伍建設
9
擴大專業人才培養規模
引導支持高等院校和職業學校加強老年醫學、安寧療護、醫養照護與管理、養老服務管理等相關專業建設和人才培養,到2027年底,全省累計新增不少于3個醫養照護與管理專業布點。推進定向委培、訂單培養等模式,支持相關醫療衛生機構、醫養結合機構與院校簽訂崗位培訓、實踐實習等合作協議,推動人才培養與行業需求精準對接。
10
加強從業人員培訓
支持醫養結合機構配備心理輔導、營養指導等人員或專業社會工作者,加強技能培訓,每年至少開展2次心理健康知識講座,定期為老年人開展心理健康和營養狀況評估,提供心理輔導和營養干預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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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醫務人員參與醫養結合服務
鼓勵二級以上公立醫院醫師晉升高級職稱前到醫養結合機構工作,工作經歷視同到基層醫療機構服務。聘任于醫養結合機構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符合社區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條件的,可申報社區衛生高級職稱。開展銀發醫養行動,支持具備相關執業或專業資格的已退休衛生專業技術人員以及行政管理人員,依法依規開展診療、康復、藥事、檢查檢驗、教學科研、機構管理等服務。
(四)強化醫養結合質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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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籌開展老年人入住評估
醫養結合機構在老年人入住時,根據實際需要對其進行健康狀況、服務需求和能力綜合評估,制定個性化服務方案。針對生活能力方面的評估,應結合實際,與長期護理保險失能等級評估等標準和結果相銜接,強化信息互聯互通,減少重復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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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展多學科醫療服務
醫養結合機構要整合醫療、護理、康復、安寧療護、藥學等資源,為老年人提供整合型一站式服務。嚴格落實醫療護理質量核心制度,確保老年人Ⅱ度及以上壓瘡新發生率控制在5%以內。
14
加強醫養結合質量控制
未在業務(經營)范圍增加“養老服務”的醫療機構,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內設醫療機構未經備案的養老機構,不得使用“醫養結合”等可能產生歧義或者誤導公眾的名稱。醫養結合機構要不斷健全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強化重點環節管控,將服務質量管理作為內部業務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不斷提升服務水平。
(五)加強科技創新和數智化賦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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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老年健康領域科學研究
鼓勵醫療衛生機構、醫養結合機構配合開展老年健康服務產品和技術臨床研究,支持新產品新技術應用以及關鍵技術成果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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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數字化支撐
各地要充分利用現有服務平臺,推進醫療、養老、醫保服務信息互聯互通和數據共享。鼓勵醫養結合機構對開放床位實施“一床一碼”數字化管理,逐步實現健康信息實時采集、床位動態管理、財政補助和保險待遇精準銜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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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進人工智能等新技術應用
推動人工智能在老年軀體功能評估、認知功能篩查、慢性病管理等場景中的應用與推廣,引入數字化測評工具,融合多模態智能技術,實現健康風險早期識別、老年共病精準干預。推廣智能可穿戴設備、具身智能機器人等應用,為老年人提供健康監測、行為輔助、情感陪伴等個性化智能服務。
(六)筑牢安全生產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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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行業監管
各地衛生健康、民政部門要分別對提供醫養結合服務的醫療衛生機構、養老機構進行行業監管,每年在“雙隨機、一公開”檢查中,依據職責抽查一定數量的相應機構,對護理院按100%的比例進行全覆蓋監督檢查。
19
強化安全生產管理
各地衛生健康、民政部門要將醫養結合機構中的醫療衛生機構和養老機構分別納入衛生健康和養老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總體部署,按職責分別牽頭負責以醫辦養、以養辦醫的醫養結合場所消防安全監管。醫養結合機構要落實主體責任,嚴格執行安全、消防有關法律法規,常態化開展風險隱患自查自糾,建立隱患臺賬并及時整改。完善風險防范措施,強化日常巡查、值班值守和培訓演練,每月至少組織1次防火檢查,每半年至少開展1次消防演練。
20
開展傳染病防控應急演練
醫養結合機構要制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健全傳染病防控和院感管理機制,每年至少開展1次傳染病防控應急演練。
(七)強化政策支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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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投入政策
各地要落實補助政策,公立醫療衛生機構設立的養老機構,符合條件的可享受養老機構相關補助政策。積極爭取中央預算內投資支持,以地市為單位推動醫養結合城鄉統籌發展工作。
22
完善保險支持政策
及時將符合條件的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納入醫保定點管理,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向提供醫養結合服務的定點醫療衛生機構預付部分醫保資金。將符合條件的護理院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和長期護理保險定點協議管理,擴大按床日付費覆蓋面,合理確定付費標準。將符合條件的“互聯網+”醫療服務按程序納入醫保支付范圍。
信息來源:江蘇省衛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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