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爺說財經訊:現年80歲的香港“喜劇教父”黃百鳴因2017年利用內幕消息慫使胞妹購入股票,于2026年6月9日被判處入獄5個月并罰款近10萬港元,法庭以損害公眾信心為由拒絕任何減刑理由,其目前雖已申請保釋等候上訴,但半生清譽已因貪念蒙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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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9日,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就香港證監會提起的刑事檢控作出宣判,認定黃百鳴內幕交易罪名成立。
判處即時監禁5個月,另外,還罰款超過9.9萬港元,并須向香港證監會支付約37.4萬港元的調查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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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百鳴已當庭申請保釋等候上訴,并獲裁判官批準。
案件追溯至2017年,黃百鳴時任天馬影視(后更名傳遞娛樂有限公司)主席兼控股股東,手握公司即將被收購的內幕消息。
在敏感期內,他通過以下操作企圖套利:
1、內幕消息形成:黃百鳴與富力地產創始人張力之子張量協商收購事宜,并收取了1000萬港元誠意金。
2、慫恿他人交易:他向胞妹黃潔珍轉賬約200萬港元,并通過WhatsApp發送“明天低過0.2,盡買”等明確指令,指示其低價買入公司股份。
3、股價異動:在內幕消息公布前,天馬影視股價單日飆升47.06%,期間累計漲幅超50%。
4、高位套現離場:一直到2017年10月,黃百鳴以4.86億港元將所持58.71%的股權轉讓予張量,完成高額套現。
法庭在審理過程中,不僅綜合考量了鐵證如山的資金流水與聊天記錄,也直指了黃百鳴辯解的蒼白。
黃百鳴曾辯稱轉賬是用于處理家族物業,發給胞妹的“盡買”指令只是隨口說的反話。裁判官高偉雄當庭直斥相關解釋“既荒謬,又牽強”,完全不合常理,拒絕接納其證供。
裁判官強調,黃百鳴作為多家上市公司的主席,理應比普通人更加謹慎,其濫用內幕消息的行為嚴重損害了公眾對香港證券市場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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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管辯護律師在庭上以黃百鳴“對電影業奉獻一生”為由求情,但法庭堅持判處實刑。裁判官指出,雖然黃百鳴對香港電影有非凡貢獻且年事已高,但其行為性質惡劣。因其犯罪所導致的名譽受損和身心健康問題,不能成為減輕刑罰的理由,公眾對市場的信心不容踐踏。
宣判結果出爐后,輿論一片嘩然,網友們普遍表達了極度的惋惜與人設崩塌的感慨。許多陪伴著《開心鬼》長大的觀眾表示,看到這位80歲高齡的“童年回憶”淪為階下囚,巨大的反差讓人難以接受。公眾普遍認為,無論過去在藝術上取得過多高的成就,一旦觸碰法律紅線,名聲盡毀也絕非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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