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友拍到藝人吳宣儀身處車內,出現低頭操作手機的行為。相關畫面流出后,迅速引發全網熱議,大眾圍繞分心駕駛的安全隱患、相關行為的合規性,以及公眾人物的示范責任等多個方面展開討論。
針對此次爭議畫面,也有網友結合現場細節作出補充,表示涉事車輛當時并未明顯移動,方向盤也保持靜止狀態。截至目前,吳宣儀本人及工作室尚未針對該熱搜事件發布任何公開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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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事件也讓不少網友再次關注到分心駕駛的相關法律法規與安全隱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規定,在駕駛機動車時不得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觀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
同時需要明確的是,并非只有開車打電話屬于違章行為,駕車過程中手持手機,無論是接打電話、查看導航、刷視頻還是回復信息,均屬于妨礙安全駕駛的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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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研究表明,車速60km/h時,低頭看手機3秒,相當于盲開50米,一旦遇到緊急情況,剎車至少需20米。據統計,開車看手機時發生事故概率是普通駕駛的23倍;開車打電話時,發生事故概率是普通駕駛的2.8倍。
沒有偶然的事故
只有可預防的傷害
生命安全不容半點疏忽
請廣大駕駛員拒絕分心駕駛!
如何拒絕分心駕駛?
1.手機是駕駛人分心的主要原因,開車時不要接打電話。去不熟悉的地方時,要在出行前設置好導航,不要在半路上急急忙忙修改路線。
2.開車前,將零散的物品存放在后備廂或一個固定的地方,以免在駕車時因物品四處散落而分散注意力。
3.盡量避免在車內吃東西或者抽煙,尤其是雜亂的食物。在駕駛時將飲料(如咖啡、水、奶茶等)放在安全的地方,避免灑出。
4.乘車人員不要長時間與駕駛人聊天、大聲說笑等,照顧好兒童,不要讓孩子影響到駕駛員安全行車。
來 源 :深圳交警、都市現場
編輯:祺瑞
責編: 李 杉
審核:若文
終審:賴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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