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記者 李迎
6月9日,曾在北京高校圈走紅、被學子親切稱為“鵝腿阿姨”的攤主陳秀鳳,在團購群發布公告承認所售烤腿原材料為鴨腿,該聊天截圖被廣泛傳播,引發熱議。
在截圖中,“鵝腿阿姨”稱其在國貿附近售賣時被舉報,目前正配合有關部門調查。又稱原材料為鴨腿,”鵝腿阿姨叫了十幾年,不存在欺詐行為”。10日上午,記者撥打“鵝腿阿姨”電話,暫未接通。
此前陳秀鳳回應媒體稱,2011年開始,她在北京大學附近做燒烤,剛開始用的確實是鵝腿,‘鵝腿阿姨’的稱呼也是那時候叫出來的。大約一兩個月后,貨源斷了,找過很多地方,始終無法找到符合我們要求的鵝腿,“而且當時我們周邊的攤販也用的是鴨腿,最后我們才改用了鴨腿。很多清華北大的老顧客也知道我們用的是鴨腿。”
陳秀鳳還表示,之前在她的觀念里,“鵝腿阿姨”只是一塊招牌,并不代表賣的是鵝腿,所以在改用鴨腿之后,也沒有改名叫“鴨腿阿姨”,“如果真的用的是鵝腿,一只的售價絕不可能只有十幾元,如果想要盈利的話,一只應該在30多元了。目前在我這里沒有鴨腿和鵝腿之分,只有辣腿和不辣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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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目新聞記者攝
2023年,“鵝腿阿姨”因其烤制的“鵝腿”在網絡走紅,清華、北大、人大學子爭相搶購,“鵝腿阿姨之爭”登上熱搜。極目新聞記者檢索發現,2024年3月,北大創新學社曾邀請陳秀鳳來到北大,分享其25年“創業”之路。分享中,陳秀鳳提到自己制作“鵝腿”的過程,稱“每天早上7點,供應商將新鮮的鵝腿送到她的手上”,隨后將“鵝腿”清洗、改刀、烤制。
事件發酵后,引發討論的還有消費者對其售賣“鵝腿”的食品安全問題的擔憂。有聊天截圖顯示,有消費者稱,其購買的“鵝腿”肉質泛綠,“鵝腿阿姨”回復稱是“為果蔬汁浸泡形成,沒有危害。”
10日,一名在對外經貿大學就讀的學生告訴記者,他和周圍的同學都曾購買過多次,甚至拉了不少同學進群,“現在很后悔沒有發現端倪,感覺這愧對了同學們的喜歡。這件事后,我也盡量不吃這種沒有固定店面售賣的食品了。”另一名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的學生告訴記者,直到幾周前她還在購買“鵝腿”,“沒想到幾乎陪伴我大半個大學時光的鵝腿居然是鴨腿,很寒心,希望能得到退款和賠償。”
10日上午,海淀區市監局燕園街道市監所的工作人員告訴極目新聞記者,目前已接到上述售賣食品問題的舉報電話,市監局正在核實調查相關情況。
用鴨腿冒充“鵝腿”售賣,且未告知消費者,是否屬于消費欺詐?陜西恒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趙良善律師認為, 以鴨腿冒充鵝腿且未向消費者如實告知,該行為存在觸犯刑法的可能。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條規定,銷售者以假充真,銷售金額達到五萬元以上,即構成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需承擔有期徒刑、拘役并處罰金等刑事責任;銷售金額不足5萬元的,不追究刑事責任,但會被市場監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處以貨值十倍至二十倍罰款,情節嚴重的還會被吊銷營業執照。該行為同時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相關規定,經營者也需承擔民事賠償與行政處罰責任。
趙良善稱,若售賣的肉制品存在變質問題,還將涉嫌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條規定,銷售腐敗變質食品,且足以引發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的,即可追究刑事責任。
(來源:極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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