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給你們捋捋這位"李丑婆"到底是誰。
她叫駱夢真,駱文謙和駱文松的親姑姑,駱家上一輩里最狠的制墨天才。 注意這個"天才"不是編劇給的標簽,是劇中借李禎的嘴說出來的,用詞是"驚世之才"。 駱家一直沿用的那套核心合墨方法,就是她十幾歲那年調配出來的。 你想想,一個生在明朝嘉靖年間制墨世家的姑娘,別說"傳男不傳女"的大環境下不讓女人碰墨坊前廳,她直接把家族命脈捏在自己手里了,這什么級別? 年少時的她,起跑線比李禎高太多了,李禎是從泥地里往回爬,駱夢真是從繡樓上往下俯視整個墨業版圖。
然后呢?
然后她哥哥駱寒璋把她賣了。
不是田本昌那種明碼標價、三塊錢兩斤的糙賣法,駱寒璋畢竟是徽州望族家主,人家賣得非常有格調。
那年她青春正盛,家里給她定了一門親事。 嫁誰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婚事定好之后,準未婚夫死了。 就那么巧,剛好在婚前沒了。 擱今天你說聲"緣分不夠"就完了,最多難過一陣子該干嘛干嘛。 可她那個年代,駱寒璋當場抓住這個"天賜良機",逼她在家守望門寡,此生不許再嫁。
各位,注意這個操作的精妙之處啊。
如果是直接鎖起來不讓嫁,那是暴行,會有人說閑話。 但如果讓她"自愿"當一個望門寡烈女呢? 首先朝廷要給立貞節牌坊,駱家白賺一塊道德金字招牌,來往官員見了都得行禮,這個無形資產換算成墨業訂單你猜值多少? 其次,也是駱寒璋真正在意的,駱夢真手里握著駱家全部核心墨方,她要是嫁給別家、尤其是別家制墨的,等于免費給對方送了個超強外掛。 駱寒璋寧可把妹妹做成標本供起來,也絕不能讓這塊活招牌走出駱家大門。
所以駱夢真住進了駱家后宅的靜心齋。

說是靜心齋,其實就是個帶佛堂的高配版軟禁單間。 三餐有人送,衣裳有人換,表面上全徽州都說駱家這位姑奶奶操守高潔、為未婚夫守節一輩子,駱寒璋每次在外應酬提到親妹妹都要紅眼眶嘆氣,一臉"我也心疼但我能怎么辦她也愿意"的無奈表情。
她再也不碰墨了。
從豆蔻少女,住成了垂垂老婦。 幾十年,沒跟外界接觸過,那扇門從外面上了鎖,鑰匙在駱寒璋兜里。 她的驚世之才,被她親哥親手砌進了墻里,還順便用這塊磚給駱家大門上方鑲了個"貞節流芳"的匾額。
現在咱們拉回來看另一條線,田榮華。

田榮華也是被至親出賣的對吧,被父兄賣了三次,第一次塞給駱文松當妾室(那個"克妻"傳聞誰傳的你們心里沒數嗎),第二次拉去京城嫁給心智不全的胡啟換爹的自由,第三次最絕,田本昌勾結倭寇事發,居然想把親妹妹打包送給倭寇頭目做小妾,花轎都備好了,人當貨物發走。
但田榮華有一條駱夢真沒有的東西:她的囚禁是明面上的。
父兄貪,全徽州都知道田家貪,田槐安拿女兒換利益從不遮掩,田本昌拿妹妹抵債也不繞彎子,正因為如此粗糙赤裸,反而留下了縫隙。 李禎看準了這些縫隙,提前給田榮華遞了墨莊賬房的聘書,等于給她兜了一張能夠住人的網。 田榮華自己也爭氣,最后渡口當眾掏出田本昌通番賬本,大義滅親一舉反殺。 田家倒臺以后,她入職李禎墨坊執掌賬目,干凈利落,雖然是踩著一身泥爬出來的,但人家出來了,能呼吸了,有自己的工位了,戲里暗示她后來還跟著去看海、跑遠路做生意,總之人是活的。
駱夢真呢?
駱夢真的囚禁是裹著絲綢的,是用貞潔牌坊鍍過金的,是全社會的價值觀替駱寒璋擰的鎖。 你連"反抗"這兩個字都找不到著力點,因為你反抗烈女名聲就是在反抗朝廷表彰,你在反抗你親哥就是在反抗孝道,你在走出那扇門就是在踏碎駱家幾代人攢下來的道德資本。
所以她走不了。 她只能在靜心齋里,聽著外面駱家生意越做越大,用她的墨方賺的錢蓋了新的墨坊、買了新的田產、攀上了更高的權貴,而她,駱家墨業的真正創始人,連一碗藥的溫度都得看管事的心情。
然后駱寒璋傍的那棵權貴大樹倒了。
駱家敗落的速度比當初崛起還快。 田本昌報復上門,闖進駱宅那場戲我到現在想起來都手指發緊,田本昌是什么人啊,連親妹妹都能送倭寇的人,他對駱家會手軟? 一把火直接點了靜心齋。 駱文松(駱寒璋大兒子,也就是駱夢真的親侄子)拼了命沖進去護姑姑,受了重傷,駱夢真從火里爬出來的時候,臉已經燒爛了,嗓子被濃煙嗆壞了,曾經那個能讓整爐師傅后背發涼的"駱閻王",變成一個連"駱"字都說不清楚的黑影。
最諷刺的事發生在灰燼里。

駱家所有人都跑了、散了、死了、判了,誰都沒管她。 最后是她小時候的閨蜜汪如君(就是吳冕演的那個李家話事人)手下的人,不忍心她曝尸荒野,"偷偷"去把人拖出來的。 偷偷。 意思是連光明正大救都不敢,因為駱家余黨還是通緝關聯戶,汪如君只能把她塞進李家家廟角落,化名"李丑婆",戴黑紗,當個啞巴老婆子,幫著看看門、喂喂狗,對外說是底下人狗兒的婆婆。
這一生,她再也沒用回過"駱夢真"三個字。
后來駱文謙流放歸來、歷盡艱辛找到她,跪著哭著求她回去認祖歸宗的時候,她說不回去。
彈幕當時炸了,一堆人刷"忘本""果然毀容了心也歪了""駱家白養她一輩子"。
看到這兒我就想笑,什么叫白養? 駱家那叫關押費。 她十六歲進靜心齋,出來的時候臉上帶著火疤,出來以后連名字都被燒沒了,你跟我談她欠駱家的?
她說了一句很有意思的話,大概意思是"我可以姓李,我愿意姓李"(不同版本臺詞略有出入,但核心就是這個態度)。 這話說得淡,但你要咂一下,這其實是一個女人花了大半輩子才想通的算術題:駱這個姓,在她出生時是榮耀,在她十六歲以后是牢籠,在她毀容后是催命符。 她唯一活下來的地方是李家的屋檐下,那她就把自己最終的墨藝(就是那套駱家合墨法的核心配比,也是駱寒璋當初拼死要鎖住的"知識產權")交給了李禎,條件是它不再屬于任何一個姓氏的私有財產,它只是墨,只是手藝,只用來寫字。
你看,田榮華被賣了三次,每次她都知道自己在被賣,所以她知道往哪跑。

駱夢真被供了一輩子,供到她自己都快信了"我欠駱家的",直到一把火把她臉燒沒了,把靜心齋燒塌了,她才終于看清楚那里面從來不是佛堂,是金漆的牢房,而鑰匙早在幾十年前就被她親哥吃進肚子里了。
聊到這兒我覺得不用往下推了,你們自己品。
不過我確實好奇一件事,就放在這:如果駱夢真當年那個未婚夫沒有"剛好"死在婚前,如果婚事順利辦了,她嫁出去了,她的墨方外流了,駱寒璋會怎么做? 是會痛痛快快放她走、還是會有別的"意外"發生?
以及第二個問題,這個更有意思:駱寒璋拿妹妹換牌坊換壟斷的時候,他覺得自己是壞人嗎? 還是他覺得自己在做一個"顧全大局"的家主該做的正確決定?
評論區開放麥,來說說你們看完駱夢真這條線什么感受,有沒有哪一刻覺得比李禎的逆襲還堵得慌?